微软陷8.4亿避税门 再次被质疑遭遇监管大锤

11月25日,路透社报道称,因微软公司跨境避税,中国已向微软补征了1.4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8.4亿)的税款。微软中国公关总监从明昨日对南都记者表示,其本人也是从网上得知信息,对具体细节并不了解。在官方声明中,微软对相关报道既没肯定,也没否定。这是微软自“反垄断案”后,再次被质疑遭遇监管大锤。

微软声明模糊

路透社的报道源头是新华社11月23日发表的报道,该报道称:“一家美国跨国公司需付给中国补税及利息共计8.4亿人民币,并且按照企业目前销售规模测算,其未来还将缴纳每年超过1亿人民币的追加税。”文章没有点名企业名称,只透露了细节:“M公司总部设在美国,为世界500强企业。1995年公司在北京投资设立了外商独资企业……M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6年累计亏损达20多亿元,而其中国同行却能保持盈利。这在中国税务机关看来颇为蹊跷。”据路透社猜测,符合M企业特征的仅有微软公司。

南都记者联系了微软中国公关总监从明,其向记者转发了一份微软官方声明,并表示其本人也是从网上得知信息,对具体细节并不了解。

在官方声明中,微软没肯定也没否定。其表示:“虽然我们无法确定某些媒体报道中所指的公司是不是微软公司,但中国税务机关一直依据‘中美双边预约税收定价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从微软公司获得税款分成。”

这个协议是微软2012年签署的,按微软声明解释,“该协议确定微软跨境业务税收由两国政府按比例分成。”并表示是微软“促成了第一个中美跨境业务双边税收协议的签署。”

据公开资料,微软公司于2008年12月分别向中美双方税务当局提出了双边预约定价申请。中美双方在完成了双边预约定价的审核、评估等各项工作后,于2010年5月开始首轮磋商。经过3年4轮的谈判在2012年10月两国税务主管当局授权代表签字开始生效。按照协议,微软在2012年签署协议后应不属于“反避税”行列。

转移利润非常普遍

“跨国公司的跨国避税行为其实是非常普遍的,只要在法律边界内是允许的,但不能触犯违法边界。”中央政法大学财政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记者,目前,跨国公司避税的主要税种是所得税,法律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但实际上操作上存在很多难题。

“转移利润是最常见、最简便的方式,通过给国内的关联企业制定高价收费的形式将利润转移到其他地区。举例说,对于微软等IT公司,知识产权是最容易实现的产品。它对于其他独立企业售价5000元的专利产品,给关联公司1万元的专利定价,就可以将其中5000万利润转移到另一个公司去。”施正文说,打击这种行为,主要依赖国际的《企业净利润法》等,可以要求按照市场竞争水平向关联企业定价。

“但这种事后管理工作量是十分复杂的,主要还需要依赖事先定价,预估未来的关联公司产品售价。”施正文肯定了预约定价双边协议的意义:“签署这个协议后,微软应该没有所谓非法避税空间,其税收在合理纳税程序中。”

但这种形式相对难以推广。“预约定价协议需要各个税务机构的配合,这涉及各个国家税收竞争,利益分成的问题。”施正文认为,国际反避税的关键是如中国香港在内的“避税地”的配合:“税收不比贸易,是实打实的资金竞争,目前大部分协议都是双边的,没有多边。而很多避税地银行具有严格保密协议,当税收情报不流畅、税率不达成统一标准时,是很难实现的。”

可喜的是,目前国际反避税行动已经有了明显的突破。去年8月,中国成为《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的第56个签约方,这是中国签署的第一份国际多边税收协议。中国当年反避税对税收增收贡献达468.6亿元,比8年前累计增长100倍。

极客网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14-11-27
微软陷8.4亿避税门 再次被质疑遭遇监管大锤
11月25日,路透社报道称,因微软公司跨境避税,中国已向微软补征了1 4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8 4亿)的税款。微软中国公关总监从明昨日对南都记者表示,其本人也是从网上得知信息,对具体细节并不了解。在官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