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擅播电视剧《爱心小天使》,优酷赔了4万

原标题:未经授权擅播电视剧《爱心小天使》,优酷赔了4万

未经版权所有人深圳市川安明星影业传媒有限公司授权许可,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擅自在优酷网提供电视剧《爱心小天使》播映服务,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处优酷赔偿川安影业经济损失共计4万元。

天眼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2007年,川安明星影业投资拍摄剧作电视剧《爱心小天使》,共计17集,2008年7月8日取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该作品及相类似作品授权播映权价格均在每集约4万元。后该公司发现优酷未经授权许可,自2010年起在优酷平台上播映《爱心小天使》,于是请求法院判令优酷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68万元。

优酷公司辩称涉案视频均为用户上传,自己仅提供存储空间,不构成侵权,应当适用通知删除的避风港原则,同时认为川安明星影业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优酷公司提供的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主张的上传者是否真实存在以及真实身份情况,且案涉作品为电视剧作品,优酷系网络服务提供者亦具有较高的审查、注意义务。2020年3月17日一审判处优酷公司赔偿川安明星影业经济损失3万元,以及合理开支1万元。案件受理费10900元,川安明星影业负担4000元,优酷公司负担69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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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30
未经授权擅播电视剧《爱心小天使》,优酷赔了4万
未经版权所有人深圳市川安明星影业传媒有限公司授权许可,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擅自在优酷网提供电视剧《爱心小天使》播映服务,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处优酷赔偿川安影业经济损失共计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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