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数据显示,1-4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3.2万和22.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42.4%和149.2%。今年1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强调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
该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面对即将实施的管理暂行办法,各车企应开始积极着手布局电池回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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