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的发生
使世界发生了很多变化
产生了很多蝴蝶效应。
昨天,格兰仕和阿里巴巴联合对外公布了一则消息,称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将在产品创新、新品研发、IoT技术应用等领域开展全方位数字化合作。
这看起来,是一则普通的财经新闻。但经常关心热点的朋友,就会发现其中的不同寻常之处:就在去年,格兰仕不还跟天猫要死要活的打过一架,甚至将天猫诉上法庭?
现在双方又宣布合作,难道官司又不打了,又和好了?
先来回顾下前情:2019年618大促期间,格兰仕发文称,自5月底格兰仕拜访某电商平台以来,格兰仕在天猫平台搜索端陆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正常销量严重受影响。天猫方面则回应,格兰仕在天猫平台上的一切搜索结果正常,官方旗舰店也能正常打开。
此后,格兰仕数度喊话天猫。2019年11月5日,格兰仕通过官方微博发声,称已于2019年10月28日向广州知产法院提起诉讼。
当时,因为正好赶上双11前的敏感时段,又涉及“二选一”这样的前沿课题,引发轰动。不但电商界、媒体界纷纷围观,甚至法律界也参与进来,探讨平台经济时代怎么界定“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样的新课题。
现在双方又宣布合作,难道官司又不打了?
还真是!有媒体记者从该案代理律师了解到,格兰仕已于6月15日向广州知产法院提交撤诉申请,当天法院作出准许撤回起诉的裁定。
只有永远的利益
没有永远的敌人
格兰仕撤诉言和,这件事说小不小,说大不大,但却颇具象征意义,影响或许超出事件之外,值得说道。
因为它反映出,即便商业世界进化到平台经济时代,最核心的决定因素还是两个字:生意。
同时,也暴露出平台经济时代,由于企业之间关系的变化,以及与之相关的一系列新生矛盾。
十九世纪英国首相帕麦斯顿曾经说过一句话,后来成为英国外交的立国之本,同时也广为流传:
"A country does not have permanent friends, only permanent interests."(没有永远的朋友,仅有永远的利益)。
这句话反过来理解也一样,“没有永远的敌人,仅有永远的利益”。
这句话可说道尽格兰仕与天猫的恩怨。最初,作为全球最大的微波炉制造商,天猫对格兰仕大加扶持重视,双方关系好到蜜里调油,后来格兰仕可能是想创造更多销量或拿到更多流量,董事长兼总裁率队造访了与天猫有竞争关系的另一家新兴电商平台,双方裂痕由此产生,最终诉上法院。
格兰仕认为,因为我跟另外一家好了,所以受到天猫的刻意打压,这是“二选一”大棒,必须怼回去。
天猫则认为,我以前扶持过你,跟你是优先合作,现在你去跟第三方优先合作了,那么我跟你的合作就不优先了,这都是你情我愿的关系,“是最朴素的商业规则”,我哪里做错了?
总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法学界也众说纷纭,法院一时也很难宣判。因为一旦宣判,不管天猫胜,还是格兰仕胜,都具有示范效应,影响深远。
尤其是“二选一”这样的议题,当年在3Q大战中一战成名,几乎成为垄断的代名词。虽然商场中的商业选择和3Q大战中让消费者做出“二选一”本不可一概而论,但怼“二选一”倒跟反垄断一样显得具有某种政治正确性。这让“二选一”得以成为发起舆论大战的好武器。
然而,拖了半年,事件居然以这种皆大欢喜的局面得以解决,相信除了天猫和格兰仕,广州知产法院也是乐见其成,这个热山芋还是交给学界去研究最好。
目前外界还不知道格兰仕、阿里合作的更多细节,但能使格兰仕撤诉,从牛夫人又变回小甜甜,其中自有吸引人的独特商业价值。
据悉,与格兰仕的合作中,天猫将发挥数字化优势,在促进新消费、盘活新市场、加速家电产业数字化升级上推出系列举措。目前,格兰仕主要包含两大战略业务:家电科技和开源芯片生态。
疫情之后
抛开“政治不正确性”,再看“二选一”难题
格兰仕与天猫的恩怨,是发生在这世界已经平台经济时代这一大背景下,因此为了前瞻性,值得深入观察。
何谓平台经济(Platform Economics)?这是一种基于数字技术,由数据驱动、平台支撑、网络协同的经济活动单元所构成的新经济系统,是基于数字平台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总称。
平台是一种虚拟或真实的交易场所,平台本身不生产产品,但可以促成双方或多方供求之间的交易,收取恰当的费用或赚取差价而获得收益。
与以前世界相比,最大的区别是,以前的“市场”可以被看做是平台,它并没有一个具体的实体,而平台经济出现之后,从亚马逊到阿里巴巴,从谷歌到百度,从脸书到腾讯,市场的一部分被具化了。
以前市场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就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有了平台经济之后,又多了一重平台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一重平台与平台之间的关系,利益纠葛变得更加复杂。
比如,在以前,“垄断”或“二选一”的判断就相对简单,对消费者“二选一”就是政治不正确的,但在平台经济时代,这种“政治不正确”却不再适用。
这也是为什么,市场上虽然有不少拿“二选一”大棒打向平台经济的案例,但最终获得法律支持的基本为零,因为背景已经发生巨变。
这次疫情发生,一个重要结果就是平台经济的大扩张,因为各种垂直市场都在加速上云,云教育、云游戏、云娱乐、云医疗......这些云的运营者,只要规模做到足够大,未来就不排除面对“二选一”或“垄断”这类词汇的挑战的可能性。
法学界的任务变得更加紧迫。
“让子弹飞一会儿”
也算巧合,内参君注意到,就在最近,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法研所)刚刚完成一项名为“电子商务中‘二选一’的性质与法律适用问题”的课题研究,并于6月8日通过专家评审。
在课题评审会上,法研所民商事审判研究部负责人丁文严透露一个这样的事实:有关“二选一”的争议虽多,但现实中真正以此为名告对方垄断,闹到法院的却少之又少。
“调研中发现的相关案例大多是以平台服务合同纠纷出现的,还有个别是以‘竞争’纠纷出现的,以垄断出现的只有两例。”
并且,即便在互联网发展起步较早的国外,寻找类似的案例样本同样困难,数量极少。
这说明一个事实,即“二选一”虽然频繁见诸新闻热点,但大多只是作为舆论武器出现在口诛笔伐中,成为口水战工具。
为何会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况?问题的根本在于虽然“二选一”这个词看上去像“政治不正确”,但其严格说实际是个中性词汇,而商业中选择合作方这件事更是再正常不过的商业行为。不但如此,研究报告对于“二选一”行为在一定情况下的合理性予以了肯定:有助于提高平台的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品牌忠诚度。
按浙江理工大学教授王健的说法,“‘二选一’实际上并不必然是违法的”。
“我注意到现在有些企业,确确实实是借助平台的力量发展起来的,很多平台都在定向扶植企业。”王健说,如果企业通过自身努力,脱离平台的扶持,不可能在一两年内达到如今的规模。在给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很好路径的过程中,平台对企业也投入了大量资源。
对于这些企业,王健认为,平台在与其签合同的时候如果双方自愿约定“二选一”的安排,是合理的。这与新兴产业豁免适用反垄断法是一个道理。
法学专家认为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法研究,是“最前沿的问题之一”,“恐怕是排名前三的高难度课题”,互联网到底发展到什么地步,大家还不知道,几年之后和几年之前就不一样,而这就给反垄断法带来更大的挑战。
法律实际上是把双刃剑,所谓“一放就乱,一抓就死”,法律的“度”特别重要,针对新生事物、新兴领域尤其如此,
不断更新换代的互联网产业仍然属新兴领域,法律的双刃剑是否挥向、如何挥向该领域,毕竟如果管理和惩罚不合理,扼杀互联网企业甚至整个行业成长活力的风险同样可怕。
所以不少意见倾向于“让子弹飞一会儿”,多一些司法实践的探索给出答案。这也与国家对平台经济等新业态主张包容审慎监管的政策导向是一致的。
当然,“让子弹飞一会儿”也不意味着放任不管,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回顾2019年的工作时已经明确指出,去年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公正审理电商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正当竞争等案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再回到本文最初,格兰仕为什么当初连续公开发文声讨天猫“二选一”,又为什么现在撤诉。归根结底,是因为它一直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平台方能给什么。
最终,双方依然还是利益共同体。
疫情的发生
使世界发生了很多变化
产生了很多蝴蝶效应。
昨天,格兰仕和阿里巴巴联合对外公布了一则消息,称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将在产品创新、新品研发、IoT技术应用等领域开展全方位数字化合作。
这看起来,是一则普通的财经新闻。但经常关心热点的朋友,就会发现其中的不同寻常之处:就在去年,格兰仕不还跟天猫要死要活的打过一架,甚至将天猫诉上法庭?
现在双方又宣布合作,难道官司又不打了,又和好了?
先来回顾下前情:2019年618大促期间,格兰仕发文称,自5月底格兰仕拜访某电商平台以来,格兰仕在天猫平台搜索端陆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正常销量严重受影响。天猫方面则回应,格兰仕在天猫平台上的一切搜索结果正常,官方旗舰店也能正常打开。
此后,格兰仕数度喊话天猫。2019年11月5日,格兰仕通过官方微博发声,称已于2019年10月28日向广州知产法院提起诉讼。
当时,因为正好赶上双11前的敏感时段,又涉及“二选一”这样的前沿课题,引发轰动。不但电商界、媒体界纷纷围观,甚至法律界也参与进来,探讨平台经济时代怎么界定“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样的新课题。
现在双方又宣布合作,难道官司又不打了?
还真是!有媒体记者从该案代理律师了解到,格兰仕已于6月15日向广州知产法院提交撤诉申请,当天法院作出准许撤回起诉的裁定。
只有永远的利益
没有永远的敌人
格兰仕撤诉言和,这件事说小不小,说大不大,但却颇具象征意义,影响或许超出事件之外,值得说道。
因为它反映出,即便商业世界进化到平台经济时代,最核心的决定因素还是两个字:生意。
同时,也暴露出平台经济时代,由于企业之间关系的变化,以及与之相关的一系列新生矛盾。
十九世纪英国首相帕麦斯顿曾经说过一句话,后来成为英国外交的立国之本,同时也广为流传:
"A country does not have permanent friends, only permanent interests."(没有永远的朋友,仅有永远的利益)。
这句话反过来理解也一样,“没有永远的敌人,仅有永远的利益”。
这句话可说道尽格兰仕与天猫的恩怨。最初,作为全球最大的微波炉制造商,天猫对格兰仕大加扶持重视,双方关系好到蜜里调油,后来格兰仕可能是想创造更多销量或拿到更多流量,董事长兼总裁率队造访了与天猫有竞争关系的另一家新兴电商平台,双方裂痕由此产生,最终诉上法院。
格兰仕认为,因为我跟另外一家好了,所以受到天猫的刻意打压,这是“二选一”大棒,必须怼回去。
天猫则认为,我以前扶持过你,跟你是优先合作,现在你去跟第三方优先合作了,那么我跟你的合作就不优先了,这都是你情我愿的关系,“是最朴素的商业规则”,我哪里做错了?
总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法学界也众说纷纭,法院一时也很难宣判。因为一旦宣判,不管天猫胜,还是格兰仕胜,都具有示范效应,影响深远。
尤其是“二选一”这样的议题,当年在3Q大战中一战成名,几乎成为垄断的代名词。虽然商场中的商业选择和3Q大战中让消费者做出“二选一”本不可一概而论,但怼“二选一”倒跟反垄断一样显得具有某种政治正确性。这让“二选一”得以成为发起舆论大战的好武器。
然而,拖了半年,事件居然以这种皆大欢喜的局面得以解决,相信除了天猫和格兰仕,广州知产法院也是乐见其成,这个热山芋还是交给学界去研究最好。
目前外界还不知道格兰仕、阿里合作的更多细节,但能使格兰仕撤诉,从牛夫人又变回小甜甜,其中自有吸引人的独特商业价值。
据悉,与格兰仕的合作中,天猫将发挥数字化优势,在促进新消费、盘活新市场、加速家电产业数字化升级上推出系列举措。目前,格兰仕主要包含两大战略业务:家电科技和开源芯片生态。
疫情之后
抛开“政治不正确性”,再看“二选一”难题
格兰仕与天猫的恩怨,是发生在这世界已经平台经济时代这一大背景下,因此为了前瞻性,值得深入观察。
何谓平台经济(Platform Economics)?这是一种基于数字技术,由数据驱动、平台支撑、网络协同的经济活动单元所构成的新经济系统,是基于数字平台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总称。
平台是一种虚拟或真实的交易场所,平台本身不生产产品,但可以促成双方或多方供求之间的交易,收取恰当的费用或赚取差价而获得收益。
与以前世界相比,最大的区别是,以前的“市场”可以被看做是平台,它并没有一个具体的实体,而平台经济出现之后,从亚马逊到阿里巴巴,从谷歌到百度,从脸书到腾讯,市场的一部分被具化了。
以前市场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就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有了平台经济之后,又多了一重平台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一重平台与平台之间的关系,利益纠葛变得更加复杂。
比如,在以前,“垄断”或“二选一”的判断就相对简单,对消费者“二选一”就是政治不正确的,但在平台经济时代,这种“政治不正确”却不再适用。
这也是为什么,市场上虽然有不少拿“二选一”大棒打向平台经济的案例,但最终获得法律支持的基本为零,因为背景已经发生巨变。
这次疫情发生,一个重要结果就是平台经济的大扩张,因为各种垂直市场都在加速上云,云教育、云游戏、云娱乐、云医疗......这些云的运营者,只要规模做到足够大,未来就不排除面对“二选一”或“垄断”这类词汇的挑战的可能性。
法学界的任务变得更加紧迫。
“让子弹飞一会儿”
也算巧合,内参君注意到,就在最近,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法研所)刚刚完成一项名为“电子商务中‘二选一’的性质与法律适用问题”的课题研究,并于6月8日通过专家评审。
在课题评审会上,法研所民商事审判研究部负责人丁文严透露一个这样的事实:有关“二选一”的争议虽多,但现实中真正以此为名告对方垄断,闹到法院的却少之又少。
“调研中发现的相关案例大多是以平台服务合同纠纷出现的,还有个别是以‘竞争’纠纷出现的,以垄断出现的只有两例。”
并且,即便在互联网发展起步较早的国外,寻找类似的案例样本同样困难,数量极少。
这说明一个事实,即“二选一”虽然频繁见诸新闻热点,但大多只是作为舆论武器出现在口诛笔伐中,作为一种“泼脏水”的口水战工具。
为何会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况?问题的根本在于虽然“二选一”这个词看上去像“政治不正确”,但其严格说实际是个中性词汇,而商业中选择合作方这件事更是再正常不过的商业行为。不但如此,研究报告对于“二选一”行为在一定情况下的合理性予以了肯定:有助于提高平台的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品牌忠诚度。
按浙江理工大学教授王健的说法,“‘二选一’实际上并不必然是违法的”。
“我注意到现在有些企业,确确实实是借助平台的力量发展起来的,很多平台都在定向扶植企业。”王健说,如果企业通过自身努力,脱离平台的扶持,不可能在一两年内达到如今的规模。在给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很好路径的过程中,平台对企业也投入了大量资源。
对于这些企业,王健认为,平台在与其签合同的时候如果双方自愿约定“二选一”的安排,是合理的。这与新兴产业豁免适用反垄断法是一个道理。
法学专家认为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法研究,是“最前沿的问题之一”,“恐怕是排名前三的高难度课题”,互联网到底发展到什么地步,大家还不知道,几年之后和几年之前就不一样,而这就给反垄断法带来更大的挑战。
法律实际上是把双刃剑,所谓“一放就乱,一抓就死”,法律的“度”特别重要,针对新生事物、新兴领域尤其如此,
不断更新换代的互联网产业仍然属新兴领域,法律的双刃剑是否挥向、如何挥向该领域,毕竟如果管理和惩罚不合理,扼杀互联网企业甚至整个行业成长活力的风险同样可怕。
所以不少意见倾向于“让子弹飞一会儿”,多一些司法实践的探索给出答案。这也与国家对平台经济等新业态主张包容审慎监管的政策导向是一致的。
当然,“让子弹飞一会儿”也不意味着放任不管,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回顾2019年的工作时已经明确指出,去年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公正审理电商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正当竞争等案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再回到本文最初,格兰仕为什么当初连续公开发文声讨天猫“二选一”,又为什么现在撤诉。归根结底,是因为它一直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平台方能给什么。
最终,双方依然还是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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