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虞漾
审校:周鹤翔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2019年12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
公告中称,为进一步加强调味面制品(包括俗称的“辣条”类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将就有关事项进行规范,其中包括统一“辣条”类食品分类。
作为陪伴“80后”“90后”成长起来的小零食,辣条的乱象曾经一直饱受争议,尤其是有关添加剂的问题。
此前,在各省的标准中,辣条相关的添加剂问题被称为是“南北之争”。
河南等省由于将“辣条”归属于“膨化食品类、糕点类”,所以,可以在里面添加山梨酸及钾盐和脱氢乙酸及钠盐等添加剂;而湖北等省由于则将“辣条”归类为“调味面制品”,“辣条”之中则不能添加山梨酸及其钾盐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这两种添加剂。
地方标准的不同导致各家企业所生产出来的辣条品类不一。所以,消费者在享受辣条带来的味觉冲击之时,又不得不担心辣条产品所带来的质量安全问题。
此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对辣条的统一标准也给吃货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新规规定,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辣条”类食品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生产企业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相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除此之外,新规还倡导减盐减油减糖。生产企业要参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相关要求,改进生产工艺,改善产品配方,制定食品企业标准,降低调味面制品中盐、脂肪、糖含量,提升产品营养健康水平。
也就是说,“重口味”的辣条时代可能将会一去不复返,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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