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夏天
审校:周鹤翔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监管层对私募基金的监管继续“高压”——近期,信业基金旗下4子公司不光吃了罚单,而且其4名法人代表还被浙江证监局警示。
11月6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了8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信业基金”)有4家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被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同时,4名法定代表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这四家公司分别是:嘉兴市信诚业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信业瑞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惠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信业盛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业基金于2011年8月正式成立,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战略投资者共同出资组建,主要以自有资金和受托资产进行债权和股权投资,并提供相关服务及咨询的专业基金管理公司。
在监管函中,证监局指出这四家公司私募存在分期滚动发行、期限错配、脱离标的资产的实际收益水平进行分离定价等情形。
其中嘉兴市信诚业达股权投资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部分基金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基金财产,相关资金被用于支付其他投资者本金及收益;而嘉兴信业瑞佑投资也存在部分基金在未收到项目方回款的情形下,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的情形。
此外,嘉兴惠博投资部分基金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基金财产,相关资金被用于支付其他投资者本金及收益;就是部分基金存在分期滚动发行、期限错配、脱离标的资产的实际收益水平进行分离定价等情形。嘉兴信业盛创投资部分基金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基金财产,相关资金被用于支付其他投资者本金及收益;部分基金存在分期滚动发行、期限错配、脱离标的资产的实际收益水平进行分离定价等情形。
与此同时,李根、张伟、任文波、马博分别作为嘉兴市信诚业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信业瑞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信业盛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惠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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