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被安徽银保监局罚30万 因委托无资质机构销售保险

作者:忱棠

审校:周鹤翔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2019年10月25日,中国人寿(601628.SH)黄山分公司收到了安徽银保监局下发的2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罚款30万元。

图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

因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安徽银保监局决定,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处以罚款30万元,并对三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中国人寿黄山分公司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免责声明:此文内容为第三方自媒体作者发布的观察或评论性文章,所有文字和图片版权归作者所有,且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极客网无关。文章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投诉邮箱:editor@fromgeek.com。

极客网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19-10-28
中国人寿被安徽银保监局罚30万 因委托无资质机构销售保险
因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安徽银保监局决定,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处以罚款30万元,并对三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