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黄晓明与探探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二审判决日前公布,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探探公司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黄晓明经济损失8万余元。
天眼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2015年10月,探探在其公众号发布了题为“黄晓明和angelababy世纪婚礼10大看点!”的涉案文章,文章配图中含有涉案肖像图片,文章尾部显示有标红的内容“看见教主和Ab结婚,你还想做单身狗吗?”,底部显示“探探一款广受女生好评的社交应用”,并附有公众号二维码。黄晓明认为探探公司使用自己25张照片构成侵权,请求法院判令探探公司公开赔礼道歉,索赔经济损失共计153000元。
探探公司辩称涉案照片是被黄晓明与杨颖共同共有的,根据法律规定杨颖应该被列为共同诉讼人,黄晓明并非涉案照片的完整权利人,不具备独立的起诉主体资格。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定探探北京公司涉案文章及配图存在有营销和推广的目的,探探北京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使用黄晓明的肖像取得了授权,应承担相应责任,2019年11月12日一审判处探探公司在公众号“探探”内连续3日刊登致歉声明,赔偿黄晓明经济损失80000元及维权成本500元。
探探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6月30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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