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版权所有人未来电视有限公司授权许可,微鲸科技有限公司擅自提供《舌尖上的中国》,《国家宝藏》,《互联网时代》等影视剧播放服务,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不久前终审判处微鲸赔偿未来电视经济损失共计73万元人民币。
天眼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未来电视享有上述剧目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微鲸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微鲸电视上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
一审法院认定微鲸公司在线播放涉案影视作品构成侵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一审判处微鲸公司赔偿未来电视公司共计73万元人民币。
微鲸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9年12月,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原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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