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控股法务万某自称遭公司领导打击报复,通过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停发岗位工资、冻结期权交易等方式胁迫离职,要求法院判决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吉利公司补发未足额支付的劳动报酬43余万元。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万某所有诉讼请求。
天眼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原告万某2002年5月入职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直从事法务工作。万某认为2016年9月起,吉利法务部长顾某为泄私愤、滥用职权,采用捏造虚假事实进行考核、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关停办公网络账户、侮辱人格的培训、停发岗位工资、冻结期权交易等方式,胁迫原告万某于2019年9月20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万某随后向法院提出撤销双方于2019年9月20日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判决被告补发原告未足额支付的劳动报酬435960元。
判决书透露2016年9月1日,吉利公司决定万某不再担任新业务法务中心总监职务,年薪50万元调整为36.6万元,补贴及福利等标准按集团8级标准执行。2019年9月20日,双方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10月17日吉利公司向万某支付经济补偿306792元。
法院认为本案原被告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约定了经济补偿,现原告万某要求撤销协议,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万某要求补发的2016年10月至2019年9月未足额支付的劳动报酬435960元,系因2016年11月被告对原告作出岗位调整后降薪所致。2020年3月20日一审驳回原告万某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元由万某负担。(完)
免责声明:此文内容为第三方自媒体作者发布的观察或评论性文章,所有文字和图片版权归作者所有,且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极客网无关。文章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投诉邮箱:editor@fromgeek.com。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