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腾讯音乐与网易云音乐周杰伦版权纠纷的一审判决书。该判决书披露了大量商业细节。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在腾讯音乐授权期满前一个月,网易云音乐已向腾讯音乐发出续约需求,腾讯音乐一直没有明确拒绝。直到合同期满当天,且是休息日的周六,腾讯音乐通过邮件要求网易云音乐立刻下架相关歌曲。
据该案判决书,腾讯与网易集团从2015年起签订了版权互授合作协议。在2018年3月31日前,围绕周杰伦版权,双方共签订了三次授权合同:
1、第一次授权期限是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网易提出采购需求的时间是在2015年4月,腾讯给出报价的时间是2015年4月8日,双方实际签署完合同的时间是2015年8月1日。
2、第二次授权期限是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网易于2015年12月2日提出续约要求,腾讯于2016年1月9日给出报价,双方于2016年6月24日正式完成书面合同的签署。
3、第三次授权期限是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网易于2016年7月29日提出续约需求,腾讯于2017年5月22日给出报价,双方实际于2017年11月28日完成合同签署。
前几次合作,鉴于版权合作谈判的复杂性,旧合同的到期日和新合同的签订日之间存在一段权力空白期。而此前双方并没有实际下架歌曲,而是默认在空白期内可以正常使用。
吊诡的是,在第三次合作期满前一个月,网易云音乐于2018年3月8日曾向腾讯音乐发出续约需求。腾讯音乐一直没有明确拒绝,而是等到2018年3月31日,授权期的最后一天,也是休息日周六的下午17:24,通过邮件方式突然袭击,通知网易云音乐立刻下架涉案歌曲。
“由于双方几年来整体上合作尚算融洽,基于双方之前几年续约的操作惯例,加之几乎同时双方就其他歌曲也陆续续约成功,综合来看,完全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双方仍可就涉案歌曲达成续约。”判决书中显示网易云音乐方面回应道。
尽管续约不成功对于腾讯音乐业绩有着影响,但似乎收益更大。根据腾讯音乐财报,其版权分销业务收入有较为明显下滑,但数字专辑销售依然强劲。2019年第二季度,腾讯音乐实现营收58.98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订阅在线音乐服务、非订阅在线音乐服务和社交娱乐服务及其他分别贡献收入 13.5%、 13.0%和 73.5%。9月,腾讯音乐独家发布周杰伦最新数字单曲《说好不哭》,销量突破 1000 万张。相关研究机构表示,数字单曲的火爆有望以交叉销售方式,进一步拉动订阅会员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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