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长庚君刚刚爆料网约车新规将于近期出台的消息后,没想到只隔1天,新规就要颁布了。
根据权威渠道发布的直播预告,2016年7月28日下午3点,监管部门将就深化出租车汽车行业改革和《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去年年底交通运输部曾向社会公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内容一经披露,立刻引发激烈争论,当时曾有学者直言新规是在扼杀互联网专车这个新生行业。
事隔9个月后,今天下午将公布的网约车新规与此前的意见稿相比有哪些不同呢?目前听到的消息是正式颁布的版本进行了14处修改,新规更有利于互联网专车的发展,而不是对这个行业进行限制。
经过多方打听后,我们了解到新规中可能会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调整:(准不准再过几个小时就知道了,别拿板砖拍我)
1、互联网专车8年强制报废的要求已取消,转而以公里数作为互联网专车的报废条件,新规中可能以60万公里作为网约车是否报废的标准。
长庚君认为,别说普通私家车,就算是天天用于运营的出租车也很少跑到60万公里,从这点上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互联网专车是相当包容滴。
2、新规中可能不再要求互联网专车的司机与车辆租赁公司签署合同。
这么多年来由于互联网专车一直处于监管灰色地带,现在的网约车平台与互联网专车司机是通过签署四方协议来规避政策风险。在四方协议的架构下,互联网专车的司机既要通过平台的种种审核,还要与平台指定的具有运输服务资质的车辆租赁公司签署劳动合同。这个关系中,网约车平台向乘客提供的是信息服务,而不是运输服务(注:目前除了出租车公司外,网约车平台没有提供运输服务的资质)。
在原来的意见稿中,要求改变延续多年的四方协议,互联网专车司机必须将自己的车辆用途更改为营运车辆,办理一系列营运手续,与平台签署劳动合同。听说本次更改后的新规,将不再要求互联网专车司机与平台签署劳动合同,只要通过平台的审核,就随时可以将车辆共享出来,车辆性质也不用进行变革。
长庚君猜测,这条可能意味着共享经济模式下的互联网专车将不再需要办理一系列复杂的运营手续。
3、新规对B2C和C2C模式的互联网专车采取了同样的监管标准。C2C模式的代表是滴滴、Uber,而B2C的代表则是你懂的那家,易到既有B2C业务,也有C2C业务。
长庚君相信,新规颁布后,对哪种模式是利好显而易见,同行之间再也不能说别人是黑车了。这里引用一组腾讯财经披露的数据,他们报道称,第三方数据研究机构CNIT-Research发布的《2016年Q1中国专车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第一季度专车市场整体保持了高速增长,滴滴、Uber、易到的份额分别位列第一、二、三位。
看到这里,可能有读者会说,交通运输部的态度这是做了个360度的转变啊,那么出租车司机未来怎么办?别急,除了上面几条对互联网专车的利好外,听说还可能会有这些利空:
1、新规中放弃了对互联网专车数量的限制,但是在价格上有了明确界定,即:互联网专车的定价必须高于出租车,而且对网约车平台进行价格补贴,充值优惠的活动进行限制。
看来以后网约车平台们不能有钱就任性,动不动就来一场说撒钱就撒钱的补贴了,看到这里,长庚君真是后悔当时易到充100返100的活动时没有多充几千块钱进去,但愿这个传言不是真滴。
2、在意见稿中不列入监管范围的顺风车在本次也将会列入监管的范畴中。
从道理上讲,无论互联网专车还是顺风车都是共享经济的范畴,将两者共同列入监管范围也说得通。
3、互联网专车司机不用将车辆变更为营运性质,但是,很可能会出台一个《预约出租车运输证》之类的牌照,互联网专车司机必须取得这个牌照才行。
长庚君认为,司机不用办理一系列复杂的运营手续,并不意味着司机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总之门槛还是有的,不过比之前低了很多。
从目前得到的这些信息看,对于互联网专车的司机们来说是好事,至少不用再提心吊胆担心被查扣车辆,互联网专车终于进入到有章可依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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