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在广州、成都、杭州有互联网专车相继被查之后,“滴滴专车”平台负责人也被北京交通部门等约谈。明确指出该公司推出的“滴滴专车”及“滴滴快车”业务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接入私家车从事客运服务。
随后,滴滴打车发布官方微博,称:因为某些……的原因(肯定和钱无关),计划赶不上变化,我们不得不中途取消未来两周的“免费坐快车”活动。真的很抱歉,这一次我们不能约了!
尽管滴滴打车没有明确指出取消“免费坐快车”活动的原因,但此决策应该与其被请去“喝茶”有关。“免费坐快车”是“滴滴专车”近期推出的一个市场活动,旨在通过巨额交通补贴拉动市民使用滴滴专车出行。
“免费坐快车”被叫停是近期全国范围内专车业务被监管部门治理之其中一例,而治理的原因看起来很简单,即专车“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交管部门看来,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有关专车平台接入私家车和驾驶员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客运服务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但问题是,专车业务既然属于违法行为,为何直到最近才遇到阻力,是其违法行为直到今天才被发现吗?其实不然,真正的原因是,从法律上,专车平台业务的运营是存在争议的,连执法者在面对时也比较含糊犹豫,比如根据相关法规对出租车的定义,有人主张专车属于出租车,有人则主张专车不属于出租车。而更根本的原因则在于,这世界变化太快,科学技术与商业模式的创新与发展已经突破原有法律法规对世界的认知,使滴滴专车这类新生事物处于一个法律的灰色地带,处于管与不管的两可之间。
法理学有两句话,一是法律永远滞后于社会发展,二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是类似互联网专车等新兴事物在现实中能够对出租车垄断格局造成冲击的法律基础。但我以为,长远看来,纠结于法律条文其实意义不大,如果互联网专车是恶的、负能量的,就算一时逃脱法律制裁又能逍遥多久,通过立法和修法很容易将其扑灭,反过来,如果互联网专车给社会带来的是正的效益增长,利国利民,过时的法律有什么理由一直去阻碍它的发展呢,法律的本质之一不就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吗?
打车软件或许曾存在争议,但就对社会的助益来说,专车业务很多乘客是从一开始就持支持态度的。因为借助互联网的力量,它把原来传统企业根本不可能组织起来的社会资源高效、安全的组织起来,即方便了市民,又绿化了交通,还缓解了城市的压力,属于百利一害的新行业,而这一害,也只是损害到原有被垄断的出租车行业的利益。
现在都提互联网+,互联网专车业务不就是典型的互联网+?它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云技术......把分散在各个角落的社会车辆组织调度起来,在不新增加传统所谓“运营车辆”的情况下,使这些平时空驶、闲置的车辆搭载上乘客,它解决了黑车的安全问题、租车的效率问题、的士的服务问题、市民的出行问题,是传统行业加上互联网翅膀飞起来的典型案例。
客观说,“滴滴专车”现在遇到问题不是坏事,因为这在未来传统企业互联网+转型过程中将是一个普遍现象,世上没有不付出代价的产业革命与商业革命,互联网+的到来,不只是带给企业效益与效率,还有可能是来自新商业模式的冲击,是对垄断势力的挑战,是对传统思维的撕裂,是对既有价值观的颠覆,从这个角度说,对互联网+落地不能叶公好龙,互联网+的天空应该容得下一个滴滴、多个滴滴。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在“免费坐快车”被停的同时,媒体还报道了另一条新闻:新浪科技讯,据知情人士透露,首汽租赁公司将正式涉足互联网专车领域,目前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公司,很快将推出一款电召平台,并且已经在市场上寻求融资,首汽是成立23年的老牌国企,它的杀入专车领域,可以理解为国企也在觊觎互联网专车市场的蛋糕,但从另一个角度,却又代表了传统企业对专车模式的认可,包括法律法规上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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