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发难
今天上午接到搜狐神秘电话,称下午有重大新闻发布,但不能提前透露内容。下午到位于科学院南路的搜狐媒体大厦,才知道,搜狐要宣布起诉今日头条盗版侵权,现场并请来了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的一位处长、北京市版权局版权保护处处长以及国家版权局人员,还有几位律师及媒体主编。
搜狐称已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诉讼。
搜狐认为今日头条的侵权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直接抓取复制使用搜狐网、搜狐网手机版以及搜狐新闻客户端里的文章、图片。其展示方式为“转码”,即抓取第三方的新闻页面的内容,将内容转换成XML存放于自己服务器上,用户浏览新闻时,将XML内容通过APP渲染成新闻页面呈现给用户;在近期经过媒体的大规模报道之后,今日头条迫于压力停止了对搜狐内容的转码侵权。 然后,今日头条对搜狐的版权内容侵权采取了第二种,也是更为隐蔽的“深度链接”形式,即采用APP内置的浏览器框架嵌套显示第三方的新闻页面,还在其移动端软件的网页上端设置原文链接地址,但同时,今日头条在页面上增加自己的推广内容、评论内容等。 中瑞律师事务所李静传律师表示:今日头条在网页中直接复制和“深度链接”搜狐公司版权内容,构成对搜狐公司著作权的直接侵犯,同时,今日头条在其移动端软件的网页上端设置原文链接地址,故意制造今日头条网站和原文网站的混淆,使用户误认为是在原文链接地址状态下的浏览和评论,还删除了搜狐原页面中的广告,夺走了本属于原文网站应有的流量点击机会和原有广告利益,但是在自己移动端的启动页面上,则又设置了广告链接,从而牟取利益,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搜狐公司已经对5、6月间今天头条的盗版侵权行为进行取证,共涉及630余篇稿件。
快播式困境?
搜狐是在国家版权局宣称正对“今日头条”进行立案调查后第一个站出来向今日头条发难的门户网站。索赔1100万人民币,大概是今日头条日前所宣布融资1亿美元的60分之一。
在搜狐起诉之前,不少传统媒体在《新京报》的带领下已经对今日头条进行了一番舆论围剿。再联想到最近腾讯举报快播,导致快播被罚2.6亿元事件,不少人疑问,版权整顿的利剑之下,今日头条会否成为快播第二。
目前看,搜狐的起诉肯定会给今日头条带来麻烦,但恐怕还没有陷入快播第二那么夸张。原因大概有三点,一是快播有严重涉黄迹象,情节更为恶劣,视频侵权的判罚也更重;二是如果今日头条在搜狐诉讼中败诉,因搜狐所列今日头条其他侵权问题多是文字相关,如果最终被判侵权,千字赔偿金额也就仅几十元,总额不会多到难以承受;三是今日头条所引发争议很多与“转码优化”有关,“转码优化”是移动互联时代的新事物,是否违法尚待司法判定。
当然,无论是否陷入快播第二,这场官司都会给今日头条造成很大困扰,会造成运营成本增加、用户体验下降等后果。今日头条所遭遇的这场麻烦也提醒互联网业者,版权保护应与新技术发展齐头并进,法律亦应与时俱进,跟上社会的新变化。
今日头条针锋相对
针对搜狐的盗版控诉,今日头条在搜狐发布会结束后也紧急邀请媒体召开了发布会,并发布了如下内容的声明,认为搜狐发难是行业恶性竞争,而不是是非之争,今日头条并称希望法院尽快厘定“转码优化”是否涉嫌侵权:
写作者言:
作为一名写作者,我认为搜狐起诉今日头条并非坏事。通过法律解决版权纠纷毕竟是一种进步,如果版权保护因为这场官司得到真正落实,使中国互联网从此告别免费时代,这将是写作者们的幸事。
我还就此事了一条微博,说十几年来,网站向媒体付费转载内容,但收钱的只是媒体,与媒体的文字原创者没有一毛钱关系,这是不正常的,希望在版权意识得到提高以后,媒体也好,网站也好,能够按照法律拿出一部分资金向稿件的原创者支付网络转载费用。
对于今日头条来说,不管胜负,如果能因为这场官司把埋在地下的版权地雷排除掉,对它未来的发展也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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