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日报发表大篇幅原创报道,曝光了来电等共享充电宝品牌侵权苹果。据专家介绍,这些未经过苹果MFi认证的产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消费者一旦使用这些盗版产品造成手机损坏,苹果公司有权拒绝保修。该报道一经发布立刻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共享充电宝已经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新刚需,有上千万用户使用过来电等侵权品牌的共享充电宝设备。来电的设备真的侵权苹果公司吗?自己的iPhone是否会被苹果公司拒保?来电的苹果设备以后还能不能继续使用?这些都是来电用户们的关注焦点。
使用来电充电宝为iPhone充电,或被苹果公司拒保
很快,一盆冷水浇在了来电用户们的头上。来电公司在官方微博发布的声明中亲口确认,来电旗下产品全部没有经过苹果MFi认证,其侵权苹果的事实已经板上钉钉。但这份声明丝毫没有做出整改的意思,反而决定“一错到底”。该声明称,来电品牌虽然没有进行苹果MFi认证,但产品品质也有保障。不仅如此,来电公司声称来电共享充电宝使用的是电源线,而非数据线,所以不需要苹果MFi认证。
但笔者查看苹果公司相关资料时发现,苹果公司早已经对MFi认证有过清晰的定义:所有需要连接到苹果产品的第三方硬件设备,但不包括通过蓝牙连接的设备或者手机壳等配件均需要取得MFi认证。来电有关电源线和数据线的解读纯属狡辩。对此,专业为企业提供MFi认证的深圳市弘标认证检测有限公司负责人董先生在接受消费日报采访时表示,“只要用了苹果Lightning插头就需要进行认证,来电所谓‘不具有数据传输功能的充电线就不用认证’的说法并不成立。
“揣着明白当糊涂”,来电的行为已经将自己的忠实用户置于风险之中。对于来电用户,尤其是苹果手机用户来说,或许尽快退出押金才是最明智的选择。但事情并非想象中这么简单,自2018年5月以来,陆续有来电用户因押金无法退款在微博@来电官微寻求解决,但来电没有给出满意的解决方案,有用户申请押金退出后四个月仍未收到押金款项。有愤怒的用户还在新浪旗下的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进行了投诉,要求维权机构介入。
12月17日,北京商报的走访调查又让来电用户们“雪上加霜”:记者发现来电共享充电宝在退还押金方面存猫腻。用户缴纳押金后却自动转为余额,并实时扣取订单费。北京商报记者发现,使用来电共享充电宝订单结束后,来电将消费者的押金自动转为余额。如若消费者并未选择退还余额,且余额不足100元时,消费者再想进行第二次租赁,需要再充值10元作为押金,方可继续使用。而此时,余额账户中的100元又转为了押金。“说好是缴纳押金,结果押金变成只能消费不能退出的余额”,来电的套路引来很多用户的强烈不满。
共享经济本该是一项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创新,到头来竟让用户徒增烦恼。一些不懂自律自爱的共享经济企业挪用用户押金,最终让行业口碑受到了负面影响,这实在让人唏嘘不已。
盗版苹果配件有致死可能?绝非危言耸听!
很多人有所疑问,苹果公司为何要强制要求配件厂商通过MFi认证,这是不是某种意义上的“保护费”?事实并非如此。2010年,苹果在旧金山联邦法院对EForCorporation公司、Access、Rimimation、EngaySoad、CornyOnDigic和Box软件公司提起诉讼,称这些公司正在销售未经授权的电子配件,侵犯了苹果专利,如iPhone和iPad平板电脑的充电宝和充电线。苹果公司在起诉中援引用户评论说,其中一家公司的充电宝耗尽了他的iPod,而不是给电池充电。
事实上,任何理性的企业都不会去策划“为iPod放电”的反人类产品,上述企业销售的产品之所以存在这种问题,本质上还是缺乏技术能力,对苹果设备一知半解。由此可见,苹果推行MFi认证还是为了统一标准,保障用户权益。至于那些为了谋取利益,绕过苹果MFi认证的企业,无论怎样狡辩也掩饰不了这个不良动机。
对于用户来说,最大的风险还不仅仅是电量“越充越少”。2016年,苹果起诉Mobile Star及50名被告在亚马逊等网站出售仿冒的苹果充电器、线缆及其他产品。当时苹果表示,这类假货存在安全隐患,因为它们有可能“过热、着火,或是导致用户触电身亡”。苹果在对mobile star的起诉书中称:盗版的电源产品,对消费者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因为与真正的苹果产品不同,它们没有经过行业标准的消费者安全测试,并且构造不良,部件劣质或缺失,设计缺陷,以及电气绝缘不足。这些假冒品在正常使用时有可能过热、着火,并给消费者带来致命的电击。当时,苹果起诉的正是Mobile Star的充电线和充电插头。这与来电公司现在的侵权事实几乎一模一样,但来电公司却谎称电源线不需要经过苹果MFi认证。这种睁着眼睛说瞎话的行为,也是其毫无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现在的情况是,来电用户落入了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押金存在退不出来的风险,产品又存在安全隐患。相信对于很多用户来说,一百块钱的押金不多不少,所以是否退还并不是重点。但是对于这些吃了押金亏的用户来说,可能短时间内会对互联网创新模式失去兴趣,不再愿意尝试新鲜事物。早期共享经济企业疯狂烧钱培养起来的用户习惯,却被个中不良企业毁于一旦,真是成也用户,败也用户。
免责声明:此文内容为第三方自媒体作者发布的观察或评论性文章,所有文字和图片版权归作者所有,且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极客网无关。文章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投诉邮箱:editor@fromgeek.com。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