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和微信又掐起来了,这可能是最近一年行业最无聊的一场大战了,因为你要看别的大战,还能看到些真刀真枪的攻防,看头条和微信大战,基本就是互联网公关人员的朋友圈隔空互喷,充斥着一种廉价感。自从有了朋友圈,大家公关稿都不认真写了,如果说微博互喷还要照顾一些颜面和事实,朋友圈的互喷基本就是情绪的宣泄,一点营养也没有。
这次的争论是非常无厘头,因为多闪一个弹窗,大家开始讨论我的头像到底属于不属于我的问题。就连国家都要求杜绝证明自己是自己的事情了,高度发达的互联网行业却似乎连个头像的归属还要讨论一下。其实这个事情本质非常简单,抖音用了微信的登陆接口,然后又把登陆的信息共享给了多闪。微信的意思也很简单,我允许你登陆抖音,但没有允许你登陆多闪啊,你们是俩主体公司啊,这是滥用微信的授权信息,请删掉。然后多闪就弹窗给用户说,腾讯不让你们用微信同样的头像了,请自行修改,然后用户就炸了,然后腾讯就:“???”
举个例子来说就是,我把车借给了同事,同事又把车借给了领导,我跟同事说,我借你的车不要借给别人啊。结果同事跟领导说,大熊不让你开他的车。领导很生气,我自然很懵逼。容易混淆的地方就是,我不让同事把车借给别人是针对借车本身而不是针对借的对象的。就是这么一点小小的公关含混,就形成了一场牵涉人民权利的霸权战争,而用户再次成为企业竞争的筹码和牺牲品。
这件事情头条很生气,觉得自己没错,微信很委屈,为啥你们总来占我的便宜?争来争去不就是为了一个关系链,但是这个关系链真的这么值钱,值得这么明偷暗抢的么?从之前的案例来看,脉脉曾经窃取过微博的关系链,头条也做过类似的事情,最后都被微博扼杀了。必须要表扬微博做事就不拖泥带水,在封杀的道路上向来斩钉截铁。官司中还诞生了一个三方确认授权的法律规则,也就是我的信息授权给你,你再授权第三方的同时也需要我的确认。也正是因为这个规则的确立,所以法院在这次微信和抖音的官司中,毫无悬念地判了微信的胜诉。只是胜诉的要求是让多闪把侵权内容都删了,多闪也是觉得做不到,所以才出此下策来了全网弹窗,掀起了人民战争。
但我个人倒觉得没啥抢的必要,我微信都不聊天的好友你让我和他去多闪聊天,是不是在搞笑。现实生活中我觉得大家的社交压力是太重了而不是太轻了,好像连约炮的社交需求都慢慢没有了,逼的陌陌都转型了直播,关系链已经显然不是社交的核心,还争什么争。这些人只关心这个社交产品做得比微信高不高,却丝毫没有人考虑用户社交的累不累,最终把用户当成了狗,谁有本事谁牵走。
其实腾讯和抖音既然已经争吵到了这个地步,最好的选择还是大家一拍两散,微信直接断了授权登陆,老死不相往来不就完了么。就算微信不断,头条也可以自己主动放弃,干嘛总搞的瓜田李下,盲人摸象,疑人偷斧,不用了不就完了么?
这里最让人生气的是,很多人老用当年的3Q大战来比较今天的头腾大战,我觉得还是有些背锅的。360可并没有借助腾讯的产品和资源去推广,也没想过偷腾讯的社交关系,而是顶天立地的生死看淡,不服就干,最终还能有个直面二选一生死的魄力,而今天的大战却只剩了发朋友圈的勇气。我360大好男儿,竟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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