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女记者被辱:员工“辞”有余辜,公司罪不当诛

理想汽车的一名工程师在回复前来询问公司新车信息的女记者时,让人难以理解地使用了侮辱女性人格尊严的字眼和表达,而后理想公司CEO李想在微博上用“征集答案”的方式披露了公司对这起事件的处理方案——涉事员工被辞退,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道歉。然而涉事另一方——女记者及其所在的媒体仍对结果不满,要求理想公司公开道歉。

所谓祸从口出,真是一点不假。涉事女记者因为一句不恰当的询问,遭到了不堪入目的言语侮辱,尊严被践踏,精神被伤害。涉事工程师因为一句不恰当的回复,不仅丢了工作,还要面对公众的激烈批评。而工程师所在的理想公司,也因为二人这场简短的、意外的对话被推向舆论的漩涡。

女记者的“不恰当”,一方面表现在她问错了对象,根据已知的信息来看,这名工程师是她从匿名社交平台脉脉上添加的微信好友,双方之间此前没有任何社交基础,而且工程师作为企业的后台工作人员,对于记者来说,显然不是一个合适的采访对象。另一方面表现在她问错了问题,新车相关信息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由于泄露公司机密是件后果很严重的事,工程师感到被冒犯也在情理之中。

而工程师的“不恰当”,则表现在他并不能确认前来询问消息的女记者是否带有“刺探”公司商业机密的动机,或许这位女记者只是职业性地随口一问。对于这样的询问,工程师大可以置之不理,也可以一口回绝,但他却选择了一种明显带有侮辱女性人格成分的激烈表达。 不仅暴露出个人素质的低下,也让事情陡然间变得失去控制。

这虽然是一起并不普遍的个案,但仍然具备讨论的价值。在我看来,无论是在私下还是公共场合,任何有辱他人人格尊严的言行都应该被大批特批,付出相应的代价。对于这名出言不逊的工程师来说,代价不可谓不沉重。要知道他在理想公司尚未出实习期,现在就要再次面临找工作的境地。工作可以再找,但此前的不当言行却再也无法收回,因此纵然被辞退,也“辞”有余辜。

但对涉事另一方,女记者及其所在媒体的要求,我也有不同意见。在涉事员工被开除,且理想公司相关负责人已向记者道歉的情况下,我认为理想公司完全不需要进一步做出公开道歉。好比你可以指责一个人在言行上表现地缺乏教养,但不能要求这个人的父母为他的言行出面道歉。

工程师和女记者,都是成年人,各自都具备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在这起事件中,工程师作为责任的主体已经为自己的不当言行付出了代价,承担了后果和责任,如果再向其所属的公司追责显然有失妥当。如果把每一个员工的个人素质强行与其所属的企业进行捆绑,那对企业来说何尝不是一种不合理的绑架呢?

有人说,理想公司至少没有尽到对员工的管理责任,包括对外沟通的培训,我认为这样的要求对于企业来说过于苛刻了甚至于无理了。如果进一步“见微知著”地认为员工的素质体现出其所属企业的价值观,那就简直可以说是荒谬了。

企业对员工的管理不可能做到事无巨细,也不可能要求每个员工都具备对外良好沟通的能力。退一万步讲,即便理想公司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那也罪不当诛,不至于为某个员工个人的不当行为公开道歉。好了,我话讲完,谁赞成,谁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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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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