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明确金融信息中介需接受准入管理,点融等合规平台或迎发展曙光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从事金融相关的信息中介必须接受转入管理。监管的再度发声加速了行业的出清,为坚守合规的平台带来了发展曙光。

《意见》指出,涉及金融领域的互联网平台,其金融业务的市场准入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提供金融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服务,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

相关人士指出,这是继7月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的座谈会后,监管的又一次明确表态,推进行业洗牌,为整个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7月的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压降存量风险,2019年第三季度整治工作将继续严格落实降机构数量、降行业规模、降涉及人数的“三降”要求,利用合规检查、多方监测系统分析核验等手段对机构进行穿透式核查,加大良性退出力度。对于少数在资本金和专业管理能力等方面具备条件的机构,允许并鼓励其申请改制为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对于拟转型或清盘的机构,督导企业尽快制定兑付方案并抓紧付诸实施。

作为以合规为最高发展原则的平台,点融积极拥抱监管,坚持信息服务中介的定位。在“108条”落地后,点融第一时间进行自纠自查,是上海首家完成合规自查并成功提交自查报告的平台。

同时,点融也积极根据监管要求进行业务升级,为出借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点融率先接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每月定期上报平台借款用户授信额度、借款余额等信息,实现平台信息共享互通。此外,点融还成为首批接入法研院的行业头部平台,并加入法研院下属“执行悬赏曝光集中展示平台”,旨在加速对老赖信息有效曝光,进一步提高信用数据的共享与更新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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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3
监管明确金融信息中介需接受准入管理,点融等合规平台或迎发展曙光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从事金融相关的信息中介必须接受转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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