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人车诉北京中融通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其注册有“媒体训练营”自媒体帐号,以下称“媒体训练营”)侵犯名誉权一案终审判决结果出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认定“媒体训练营”侵犯人人车名誉权,要求“媒体训练营”公开道歉并赔偿人人车相应损失。
18日,“媒体训练营”正式在公众号及微博发布致歉声明,声明称此前在网络平台发布的文章《揭秘:瓜子二手车和人人车相爱相杀》、《爆料:人人车或将出售》、《爆料!人人车或将出售,卖给腾讯百度投资的易鑫车贷》、《如何破解二手车资本疑云?易鑫收购人人车到底值不值》、《爆料:人人车让出控股权换取2亿美元新融资》当中,存在无事实依据的言论,有损人人车形象,给人人车带来了负面影响,侵犯了人人车名誉权,特此道歉。
以下为致歉声明内容:
我司此前在“媒体训练营”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搜狐、雪球、天极自媒体等网络平台发布的如下文章:《揭秘:瓜子二手车和人人车相爱相杀》、《爆料:人人车或将出售》、《爆料!人人车或将出售,卖给腾讯百度投资的易鑫车贷》、《如何破解二手车资本疑云?易鑫收购人人车到底值不值》、《爆料:人人车让出控股权换取2亿美元新融资》当中,存在无事实依据的言论,有损人人车形象,给人人车带来了负面影响,侵犯了人人车名誉权,我司特此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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