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贷行业的爆雷潮,让P2P网贷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上一次P2P网贷受到全社会关注是在2018年e租宝事件发生后,全社会“谈P2P色变”。受负面信息影响,外界也纷纷对互联网金融戴上有色眼镜。
每次谈起互联网金融,很多人会将其与P2P、消费金融划等号,其实不然。消费金融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P2P是“信息中介平台”,二者性质完全不同。
P2P与消费金融泾渭分明
P2P和消费金融不属于同一范畴,P2P网贷是互联网金融中的一个分支,除了P2P网贷以外, 我们现在说的“互联网金融”主要还包括:第三方支付、众筹、网上银行业务、大数据金融、余额宝类产品、互联网金融门户等;而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现在许多P2P平台参与到消费金融这一市场中,但P2P网贷平台与消费金融公司,却天然存在着固有的差异。
首先,二者性质不同。P2P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它是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投资者)提供信息撮合服务的中介平台,平台不放贷。而消费金融则侧重贷款端,在大多数场景下,消费金融甚至是个人贷款的代名词。
其次,二者的资金来源不同。P2P平台的资金主要来自公众资金。消费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除了自有资金,还有银行借款、同业拆借、联合贷款和ABS等,资金来源更为稳定,且成本更低。
再次,二者的借款用途不同。P2P平台的借款用户主要是有资金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借款目的可能是用于厂房扩建、企业运营等。而消费金融公司侧重面向个人消费者提供消费类的小额贷款。需要注意的是,消费金融这类持牌机构,可以接入央行征信,借款人如果不还钱,将会影响其信用。
消费金融成新热点,各大巨头纷纷抢滩
2009年,原银监会颁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并批准了4家试点消费金融公司,此后2013年、2015两次扩大试点,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到全国,将审批权下放到省级监管部门,遵循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原则。截至目前,获批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仅有23家。
消费金融公司牌照仍然一牌难求。公开资料显示,消费金融牌照的申请门槛很高。根据2013年修订后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作为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承诺5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消费金融公司股权等。
目前来看,大多数企业并不具有这一资质标准,加上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基本遵照“一省一家”的原则,所以,虽然巨头们都在抢滩这个“大金矿”, 但目前京东、阿里、腾讯、百度四大互联网企业还没有一家巨头搞定这张牌照。
行业出清,利好有合规能力的公司
无疑,未来消费金融的竞争会将愈演愈烈。目前,除了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外,P2P平台、电商平台、社交媒体(微博、微信、QQ、抖音、今日头条等)、互联网小贷、传统商业银行等机构,都以各种形式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目前头部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凭借其便宜且丰富的资金来源以及良好的风控水平,已在行业内具备明显优势,而且两极分化趋势将不断加剧。
马上消费金融CEO赵国庆回忆称,当时,他没有受监管套利思潮影响,恰恰相反,他选择了走持牌创业的道路。“去年以来,从银监会到人民银行,国家强监管时代下,各种各样的政策出台后,应该说对金融行业、对于有合规能力的公司,反而是利好。所以目前来看,对我们这样具备合规能力的公司,是上这条赛道起码的准入条件,因为这个赛道有‘警察’,所以合规能力建设是我们很重要的一个收获。”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