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外汇储备从将近4万亿美元跌到3万亿美元的关口,最近似乎有了止跌回升的迹象。从2017年2月至今,中国外汇储备已经连续8个月实现了正增长。这一成果是建立在国家加强了对资本流出的管控措施及实行一定程度上的汇率干预的基础上取得的。与此同时,国内学者关于中国近年来“资本外流”的规模也在进行深入的研究。然而,一些学者在中性的“资本外流”这个学术概念之外,格外强调和使用了另一意义不甚确定的“资本外逃”概念,使得学术之争变成了立场之争,让问题更加复杂化了。
作为长期研究国际资本市场学者型企业家,富曼欧董事长潘福平认为,“资本外逃”这个概念指向性差,概念的外延太模糊,而且也带有过强的感情色彩,在学术研究中要慎用,在政策制定时更要仔细斟酌,界定清晰,否则会伤及无辜。
很多爱使用“资本外逃”的学者自己也承认,“资本外逃”是一个难以界定的概念。比如,中国一位长期研究“资本外逃”的学者在其著作中说:“资本外逃同一般资本外流的重要区别是它的不合法性,但资本外逃和资本外流有时也难以区分。例如,某些资本的流出虽然经过合法手续,但目的是洗钱、鲸吞国有资产,因而应该算作资本外逃。相反的例子是,有些资本通过不合法的途径流出国境,但其目的只不过是逃避繁文缛节,降低交易成本,本质上说不是资本外逃。”
“这种立场就好笑了”,潘福平说:“你一方面说资本外逃是不合法的,另一方面又说有些不合法的资本流出在本质上不是资本外逃。那中国大量的‘不合法’的资本外流本来就是国家资本管制伴生的繁文缛节和交易成本带来的,那它们是不是都可以不算‘资本外逃’了?”
潘福平认为,用来衡量“资本外逃”这个概念的三大标准其实都是靠不住的。第一是“短期投机性”,认为“资本外逃”是一种短期投机套利行为,所以应该特别界定,特别规制。问题是,资本本质上都是追逐利益、规避风险的,没有任何理由认为追求短期投机的行为就是不正当的,在实践中也很那把短期投机和长期投资的资本划分开来;第二是“整体福利损失”,认为“资本外逃”会给所在国带来整体的利益损失。其实,在全球化的今天,很多所谓“外逃”的资本很可能是本国居民的一种海外资产配置,它们“外逃”之后,在海外赚到钱之后又会回来,增进本国的整体利益;相反,如果不让它们“外逃”,不允许他们去获取海外利益,反而会给本国带来整体利益损失。日本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日本居民和企业大量持有海外资产,这些资产给日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第三是“手段不合法”,认为“资本外逃”违反了所在国的法律规定。但正如学者们所看到的,正当的资本外流需求可能会遭到不合理的繁文缛节的阻碍,而不正当的资本外流需求又可以借助表面合法的手段去进行。因此,我们也很难仅仅依据是否合法来界定“资本外逃”。
“事实上,‘资本外逃’不是一个严谨的学术概念,它与英语的Capital Flight并不对应。Capital Flight仅仅指资本的快速流出,而不关系到合法与非法的问题。而‘逃’这个词,在汉语里就是指非法的,比如逃犯,逃税,逃跑等等。一些学者把Capital Flight硬译成‘资本外逃’,明显是辞不达意。我觉得,使用‘资本外流’(Capital Outflow)就可以研究和解释一切国际金融和贸易领域的问题。没有必要用一个含义很模糊的‘资本外逃’概念。它容易被拿来给人扣帽子,也容易挑动社会上仇富、仇外情绪,给社会带来混乱。”潘福平笃定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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