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消息,新三板挂牌企业豪声电子昨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告称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此前因欠豪声电子应付款1102.04万人民币和592.9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0,844,881元),共计约人民币51,865,281元未按约定还款,而且协商无效,2017年1月3日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案,双方达成和解,豪声电子已撤案。
公告显示,豪声电子与被告乐视移动此前因采购业务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双方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签 订《补充协议》,对于应付款 项双方确认:乐视移动对豪声电子的应付款共计人民币11,020,393.22元、 美金5,929,259.14元,且自2016 年 11 月 16 日起按 照6%的年利率向豪声电子支付利息。
此《补充协议》 将平均分为九期由乐视移动向原告豪声电子支付,将于 2016 年 12 月 11 日支付第一笔款项。该协议同时约定“如乐视任意一期款 项未按期支付的,则本协议项下的后续各期款项视为立即到期”。其后乐视移动未支付第一笔款项。
11 月 16 日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称依据该协议所承担的全部应付未 付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随后该协议及《担保函》均约定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裁决。
2017 年 1 月 3 日,豪声电子向上海贸仲申请仲裁。 豪声电子的诉求为,要求乐视移动立即支付人民币 11,020,393.22 元、美金 5,929,259.14 元及其至实际支付日的利息(按照年利率 6%的标准, 自2016年11月16日暂时计算至2017年1月3日为人民币86,955.43 元、美元 46,784.29 元);合计人民币暂为 51,744,443.98 元。
3 月 14 日开庭审理,在庭上原告与被告双方均表达了调解意向,但由于当庭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并请求仲裁庭庭 后给予和解的时间。 庭后,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和解。
3 月 31 日由豪声电子向上海贸仲提交《撤回仲裁申请书》《、解除保全申请书》, 申请撤回本案全部仲裁请求。
判决及裁定情况方面, 2017 年 4 月 11 日豪声电子宣布撤案决定,内容包括: 撤销《补充协议》和《担保 函》争议仲裁案,同时豪声电子为仲裁付出仲裁费约43万元。
不过在最新公告中,豪声电子并未披露和解内容,仅声称仲裁结果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据了解,豪声电子是一家电声器件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手机的受话器、喇叭、音腔等。(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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