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在这一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公布了2016年度专利复审十大案件,索尼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下简称“索尼移动”)诉西电捷通公司的一项专利复审案位居十大案件之首。
西电捷通创立于2000年9月,是网络安全基础技术及解决方案提供者,它也是我国较早投入网络安全基础技术研发的企业。西电捷通的核心研发领域之一就是无线局域网(WLAN)的基础安全。在长期投入研发的基础上,西电捷通于2002年11月6日申请了名称为“一种无线局域网移动设备安全接入及数据保密通信的方法”的专利,于2005年3月2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L 02139508.X,它是无线局域网安全协议技术WAPI的核心专利。
索尼移动公司作为移动通信设备(手机)制造商,其生产并销售的多种型号手机具备WAPI功能。从2009年开始,西电捷通公司就与索尼移动公司开始交涉索尼移动未获得许可使用WAPI专利技术的侵权行为,但一直到2015年交涉了六年之久,期间索尼移动公司一直采取恶意磋商的方式拖延许可谈判,最终,西电捷通公司决定通过法律方式来维护其合法权益。
2015年6月29日,西电捷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索尼移动公司侵害其发明专利。
此后,索尼移动针对西电捷通ZL 02139508.X号专利提出无效请求。2016年2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维持02139508.X号发明专利权有效。“接到无效请求后,2015年11月份我们举行了口头审理,然后于2016年形成了无效宣告请求的书面决定,最终决定的结论是,我们认为无效宣告请求理由都不成立,然后依法维持西电捷通专利的专利权的有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通信申诉二处审查员刘斌在接受采访时就此案的审理过程如是说。
据介绍,专利复审无效年度十大案件的评选和发布今年已经是第八届了,本届评选活动从案件的社会关注程度、审查标准适用的典型指导意义、决定文书的规范清晰等几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最终结果。
在“十大”案件介绍里,关于此案件的介绍是“专利号为:ZL02139508.X、名称为‘一种无线局域网移动设备安全接入及数据保密通信的方法’的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该案涉及我国通信领域WAPI技术的标准必要专利,案件审理中对域外网站证据的证据资格的认定具有指导意义。审查结论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在此前的一次公开活动中,西电捷通方面人士曾表示:“我们认为技术质量是专利质量、提案质量和产业化质量的基础,我们认真把握每一个环节的质量,争取交付给客户的是有质量的技术产品和服务。”特别强调技术质量的重要性,这应该也是西电捷通在与国际巨头企业索尼移动的专利对决中获胜的关键所在。
附1:什么是“专利无效”
专利无效,全称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是一种专利确权程序,该程序发生在专利获得授权之后,任何人都可以针对授权专利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若经由该程序后专利被宣布无效,则该专利被视为自始不存在,否则,该专利继续存在。
附2:2016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是——
一种无线局域网移动设备安全接入及数据保密通信的方法
1.专利号为:ZL02139508.X、名称为“一种无线局域网移动设备安全接入及数据保密通信的方法”的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该案涉及我国通信领域WAPI技术的标准必要专利,案件审理中对域外网站证据的证据资格的认定具有指导意义。审查结论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缝纫机
2. 专利号为:ZL03103421.7、名称为“缝纫机”的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该专利涉及多起专利侵权纠纷,受到业界关注,案件审理中清楚地界定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后续侵权判定提供了基础支撑。审查结论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一种向应用程序输入艺术字/图形的方法及系统
3. 专利号为:ZL200610127154.2、名称为“一种向应用程序输入艺术字/图形的方法及系统”的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该案涉及 “搜狗”公司与“百度”公司之间的键盘输入法之争,是专利复审委员会2016年公开审理活动的首个案件。该案很好地诠释了以CNKI方式二次出版的传统出版物证据的公开时间的认定。审查结论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主轴电机
4. 专利号为:ZL201110369508.5、名称为“主轴电机”的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涉及两大光驱厂商间的薄型光盘驱动器之争。该案体现了创造性判断中技术方案的整体考量。审查结论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取代的2-(2,6-二氧哌啶-3-基)-邻苯二甲酰亚胺和-1-氧异二氢吲哚及降低肿瘤坏死因子α的方法
5. 专利号为:ZL97180299.8、名称为“取代的2-(2,6-二氧哌啶-3-基)-邻苯二甲酰亚胺和-1-氧异二氢吲哚及降低肿瘤坏死因子α的方法”的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涉及用于治疗血液肿瘤的来度那胺化合物。该案诠释了对申请日后补交的实验数据的审查原则。审查结论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固体药物剂型
6. 专利号为:ZL200480024748.X、名称为“固体药物剂型”的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涉案专利药物用于治疗艾滋病,该药物受到国际上的广泛关注。该案诠释了创造性判断中相反技术启示的认定。审查结论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载体装置
7. 专利号为:ZL201320156576.8、名称为“载体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涉及新兴的航拍无人机技术。该案诠释了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内容的认定。审查结论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新型摄像导轨
8. 专利号为:ZL201320578735.3、名称为“新型摄像导轨”的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该专利改进了大型摄像机的摄像导轨,曾获多个国际奖项。该案诠释了权利要求中技术术语的解释原则。审查结论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越野车(陆风E32车型)
9. 专利号为:ZL201330528226.5、名称为“越野车(陆风E32车型)”的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该案审理结论广受关注,审查决定诠释了外观设计判断主体“一般消费者”的法律内涵,以及“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具体步骤。审查结论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通过在解锁图像上执行姿态来解锁设备
10. 专利号为:ZL200910175855.7、名称为“通过在解锁图像上执行姿态来解锁设备”的发明专利申请复审请求案,涉及苹果公司的手机滑动解锁功能。该案诠释了准确把握发明构思对创造性判断的意义。审查结论是撤销驳回决定。
上述内容来自CCTV12社会与法频道于2017年4月26日11:40-12:40播出的《热线12》“世界知识产权日”特别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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