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象网讯(马秋月/文)4月26日消息,近日手机靓号又开始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小编不禁想起老家邻居刚刚经历的一件事:邻居的手机号已经用了好多年,也算是靓号,但并非连号靓号,前几日有人找到邻居当面给11万买下靓号。
其实,靓号并非社会或者生活必需品,有人愿意高价购买,这本无可厚非。如果靓号成为公开的商品也许很多问题会迎刃而解。
而且,如果有精力我们或许应该多多关注一下房价这个必需品。
靓号并非社会必需品
媒体称运营商的做法为灰色做法,就是挖掘靓号的价值用户。
就如小编邻居遇到的有人愿意用11万买一个靓号,在运营商看来这就是价值用户。靓号对应最低消费,或使用不同靓号需要预先存不同金额的话费。
正如业内资深专家项立刚表示:“手机靓号并非社会必需品,政府不必管。”而且在项立刚看来,电信运营商并没有炒作,“只是要求承诺一定消费量,不会加价销售。”
在小编看来,靓号这个事儿,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靓号买卖形成的根源是不能公开买卖
与项立刚政府不必监管的观点相似,独立电信分析师付亮认为靓号如果成为商品进行买卖,或许很多问题都能解决。
付亮在其文章中指出:靓号买卖灰色市场的形成根源,就是靓号不能公开买卖。“私下买卖公开化,拿靓号寻租换取利益,给靓号表最低消费要求支付预存款的现象在不同场合出现。”
但我国《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41条规定,擅自转让、出租或变相转让、出租码号资源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从事码号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其实,完全可以换一个思路。允许靓号成为商品进行买卖,除基本的需不断支付的‘号码占用费’外,用户可一次性高价购买,如果这么做,可能很多问题都可以解决。
当然,天价靓号这样的字眼的确够抓眼球,但这并非社会必需品,没必要带着有色眼镜大声疾呼。或许,我们更应该关注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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