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7,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厦门市信息中心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7-WS034厦门市政务外网云服务中标公告》,公告显示:腾讯云以0.01元成功中标。这个结果不出意外但仍超乎众人的一般认知理解,因而成为这周末热议的话题。
为什么这么明显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仍然能够力排众议?这里面有哪些值得关注和思考的关键问题?本文试作探讨。
一、不正当竞争的就是不正当竞争,无需再多言
根据《招标文件-2017-WS034厦门市信息中心-厦门市政务外网云服务》和《招标文件附件一<厦门市政务外网云服务建设要求>》的两份文件,厦门市政务外网云服务于2017年2月17日发布对外招标公告,厦门市政府采购政务外网专有云资源服务,服务期限为自计费之日起一年。项目预算金额总价为495万元。根据附件一,报价限价表中前三项云主机及操作系统、云主机数据盘及云存储空间三项的预算限价就达248.76万元。
参与此次竞标的企业共有五家单位报价:中移动福建分公司投标约为270万元,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投标170万元整,联通云数据投标约为309万元,厦门纵横投标290万元整,而腾讯云的投标价为0.01元。开标报价令人大跌眼镜,一时引发各种质疑。
根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必须有偿,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成本价;《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也规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因此,根据项目资源需求,就算腾讯云再怎么做,都不可能如此低价。腾讯云此举实际上是免费方式争取政务云项目。不管再怎么基于互联网免费思维的创新,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下,这就是明显的不正当竞争,此点毋庸置疑!
至于为什么采取如此低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就腾讯公司的实力来说,面上只能理解为有钱任性!
而由此引发的其他一些问题,这是接下来需要深入讨论的。
二、程序的合法不能掩盖结果的不合规
法律程序的合法合规,这往往是许多人在面对质疑时给出的惯用解释。但是,真的是这样吗?
面对目前的中标结果,厦门市信息中心的相关人士表示,评判是综合评分,厦门市公开招标的分值组成中,技术、商务和价格都有规定的范围,并非价低者得。该人士同时表示,此次招标流程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执行,雇用的中介也是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采购公司。
如前文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至于如何核定成本价,在实务中可能会存在分歧,但这种分歧往往是有一定的基本报价,但是报价有相对低。而腾讯云1分钱的报价无论怎么解释都不会存在低于成本价的分歧。因此,评标委员在投标方有五家参与的情况下,没有将腾讯云按废标处理,同时又不影响本项目的其他各方的正常评审。这本身就存在评标过程的不合法。因此,此次招标流程都是根据招投标法在执行的解释并不成立。
其二,表面上的综合评分法的具体游戏规则并没有改变低价者得的实质。根据《招标文件-2017-WS034厦门市信息中心-厦门市政务外网云服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的规定: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因素F1满分为55分,主要有云平台技术方案、安全要求、产品选型、演示要求和技术指标响应程度五个细项。商务因素分F2满分15分,主要有企业综合实力、机房要求、企业信誉、国际重大会议保障服务能力、人员资质、业绩、优惠条件和投标文件八个细项。价格因素分F3满分30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评审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由于价格因素一项采用低价优先法,在腾讯云报价1分钱的情况啊下,其他四家的报价在这一项得分等于都是0分。即便腾讯云不报1分钱,而是象征性的报个十几万或者几十万,也能够把此项的得分差距拉开。当然,如果是这种报价,引发的争议可能就没有那么大。因此,在综合评分法下的价格项采用低价优先法,这和低价者得没有本质区别。只是多了一个保护壳而已。
如果在技术因素和商务因素不能明显拉开分值的情况下,其实就决定于价格。而就目前的政务云需求来看,都是以数据中心为主的标准服务内容居多,至少三家运营商在这方面的实力与腾讯云不会拉开明显的差距。因此,实际上这类项目的胜败在于价格。这也是此前温州市政府类似项目中国移动以1元/月的关键。不过,这次的主角换成了腾讯云秒杀三家运营商,而且是以“免费”的方式。
如果要彻底撇清唯最低价者得,则价格因素的评分规则应该采用中间价法,而不是最低价优先法。在中间价法下,报价偏离中间价 越大,扣分越多。如此,各家报价的模拟试算中是不可能报1分钱的。因此,本次招投标项目在程序上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实是经不起推敲的。而这种明显的违规行为,居然还能被确定中标,这也只能理解为有权任性。
三、如何确保中标之后的项目执行公开透明
按照招投标流程,3月17日公布了中标结果后,进入了结果公示期。如果项目没有遭遇其他力量干预而如期通过公示,则意味着腾讯云中标并要进入合同签署和项目实施阶段。如此,问题来了:腾讯云是否要在厦门市政务云上免费提供一年的服务,毫无索取?政务云都是持续运营的项目,一年之后是鉴于服务的延续性直接通过单一来源(定向)的方式向腾讯云采购,还是届时再次公开招标?腾讯云在提供为期一年的政务云服务的时候,是否会额外获得厦门市政府所具有的各类数据资源?在目前大数据作为一种“钻石矿”资源的情况下,如果这些数据相应的开放给腾讯云,那这些数据的价值是高于项目本身的495万元还是高于其他四家报价中的最低价?这些数据资源(甚至是一些未脱敏的裸数据)可能的交换是否能够在公开透明的规则下进行?如果这些资源腾讯云不能够相应获取,那么为什么要免费提供一年服务,图的是什么?
总之,随着1分钱中标的结果的出现,后续的问题也才刚刚开始,这些操作,是不是会合乎规定执行?存疑!
四、敌军太狡猾,我军更无能
根据《招标文件附件一《厦门市政务外网云服务建设要求》,所需要的资源主机、存储等资源具有一定的通用性,这方面运营商和BAT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在集采价上的差异不会太大。就目前的云服务,真正能够拉开差距的软件层面的能力,这方面个人认为电信运营商是不如BAT公司的。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运营商的反思很关键。既一方面,腾讯云报价1分钱的这种打法的狡猾估计是其他各方始料未及的。但是,更关键的一点,随着运营商管道能力的下沉,对于云服务的能力,现在市场上总体上是出现不利于运营商的趋势的。云服务能力,阿里云、腾讯云、百度云、网易云、网速云等等这些的竞争能力、服务水平、响应能力都很值得运营商借鉴。因此,在狡猾的敌军面前,我军的无能也可能是迫使一些地方政府作出一些违规选择的一个原因。这实际上是给运营商也敲响了警钟,特别是在提速降费的政策背景下,ICT业务可能面临新的危机。
对此,运营商该如何反制?我们可以看到,在云服务具体需求方面,由于运营商还有最后一公里的管道优势,对于阿里云、腾讯云等这些采取激进手段的云服务商,提高基础管道的要价可能是一个迫不得已的选择。这方面,还需要运营商作出权衡。
五、创新颠覆与既定游戏规则维护如何选择?
由于互联网公司的参与,有些事情总是不免要打上互联网思维、互联网创新或者创新颠覆这样的色彩。此次腾讯云1分钱投标也有一些看法认为是互联网免费思维在招投标项目中的运用。当然,毕竟还是报了1分钱价格,如果不是因为报价规则限制不能0元报价,那估计就是0元,完全彻底的免费了。不管是1分钱还是免费,这种创新颠覆是不是合理,创新颠覆有没有基本的底线?
就算我们都普遍认为这是创新颠覆,但是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1分钱报价就是属于无效可确定废标的报价,1分钱报价就是典型的明显的可定性为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这种既定的法律法规和游戏规则要不要遵守和维护?作为拥有公权力的市一级政府部门,是否存在自己不但不制止,反而带头违背这些基本游戏规则。这将形成什么样的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预期?
我们都知道,互联网创新的一个显著特点就在于对既定规则的突破,这是互联网的张力特性决定的,也是我们一些游戏规则的滞后性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首先维护哪一方?这其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六、公示期会不会有异议或者遭遇来自上级或者相关部门的叫停?
厦门市政务云项目已然确定了中标方并进入了公示期了,以目前参与的各方来看,相信其他四家也不会因为1分钱报价的事情而继续提出质疑。也更不会有别的什么市场经济主体会提出什么异议了。那么,面对这种明显的不正当竞争的结果,一个由有钱任性加有权任性双重任性相结合形成的结果,要有异议也只能是其他力量,或上级单位,或舆论的质疑引发。相信这个项目被叫停很难!
一句话,1分钱中标的结果,仅仅只是个开始,引发的各种凌乱的开始!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