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

11月29日从太原移动获悉,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9月30日表决通过的《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2000年通信行业实施政企分开引入竞争以来,山西省首次通过地方性立法规范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标志着山西省通信设施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其建设与保护走向法制化轨道。

《条例》共5章35条,总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国家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为指导,全面贯彻和体现了国务院《“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指导意见》等有关保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政策要求,细化落实了国家光纤到户两个强制性标准要求,确立了通信设施属于公共基础设施的法律定位,明确了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中有关各方的职责和义务。

《条例》的出台,反映出全省广大用户对高质量信息通信服务的期待。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将进一步促进全省信息通信业健康快速发展,激活、带动诸多产业转型发展,为山西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数字经济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文/刘蒙 李林莉)

极客网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16-11-29
《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
山西省,飞象网讯,11月29日从太原移动获悉,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9月30日表决通过的《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