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消息(南山)海能达昨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收到美国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 (简称“上诉法院”)关于公司与 MOTOROLA SOLUTIONS INC.、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 (合称“摩托罗拉”)之间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简称“商密版权案”) 的判决。上诉法院支持了公司针对版权域外管辖及分配的主张,其余部分包括版权时效、商业秘密等维持了一审判决。
上诉法院判定摩托罗拉无权就公司在美国域外销售涉诉产品提出版权侵权索赔,针对美国域内赔偿,认定公司对产品收益所作贡献部分不应计入赔偿范围,并要求美国伊利诺伊州联邦地区法院(简称“一审法院”)重新计算版权赔偿金。
海能达表示,根据估算,公司涉诉产品在美国销售金额占比约为13%,版权赔偿金额有望在原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减少1.2亿美元左右,具体金额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尊重但不认可本次上诉法院关于商业秘密的域外管辖、涉诉产品收益分配等判决,后续将依法继续提起相关程序,请求上诉法院重新审视并再次判决。
海能达提醒,本次判决并非最终结果,后续进展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处理诉讼事项的一致性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结果尚待进一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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