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电池被盗风险,泉州分公司加强源头管理,要求电池厂家在电池出厂前免费喷印有公司logo的警告标语,取得良好的防盗效果。
一是警告威慑,迫使小偷不敢偷。在电池正面标示“通信电池内置GPS防盗定位芯片,盗窃通信电池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对小偷作案造成巨大心理压力。目前已发现10多个站点电池的防盗扁铁已被剪断,但小偷迫于压力最终放弃偷盗行为。
二是追究责任,倒逼小偷不能偷。前期破获的偷盗电池案件中,由于电池上面没有任何警告标语,废品收购站推说不认识电池卖方,不知该电池为被盗物品,其最大责任仅为未认真校对电池合法来源,最终所有涉案废品店老板仅被行政处罚,无一追究刑事责任。面对销售偷盗电池的暴利,仅凭简单的行政处罚很难斩断“盗销”一条龙体系。通过在电池上标示“废旧通信电池未对外流通,收购来源不明通信电池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力证废品店“明知故犯”,应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倒逼其为减轻刑事处罚供出偷盗分子,以废品店“不能收购”倒逼小偷“不能偷”。
三是降低收益,促使小偷不想偷。主动联系各级公安机构刑警大队及“三电办”向所有废品店发送警告通知单,要求其规范经营,不得收购来历不明的通信电池,违反者一旦查处将按照法律严肃处理乃至追究相关刑事责任,让其不敢收购或大幅压低价格冒险收购,通过威慑销账源头降低小偷盗窃收益比,促使小偷“不想偷”。(泉州分公司 林斌高)
小偷放弃偷盗站点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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