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凝/文)2023年5月23日,工信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工信部令第62号,以下简称《划分规定》),对现行《划分规定》进行了修订。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2018年2月7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6号)同时废止。
其中,在本次《划分规定》修订中,新增IMT(国际移动通信,含5G/6G)系统频率划分。在6GHz、26GHz、40GHz、70GHz等频段为IMT系统新增频率划分,稳定产业预期。在全球率先将6GHz频段划分用于IMT系统,有利于推动5G/6G频谱资源全球或区域划分一致,为5G/6G发展提供所必须的中频段频率资源。据悉,6GHz频段是中频段仅有的大带宽优质资源,兼顾覆盖和容量优势,特别适合5G或未来6G系统部署,同时可以发挥现有中频段5G全球产业的优势。
同时,《划分规定》还支持卫星互联网和物联网可持续发展。在150MHz和400MHz频段分别设立卫星水上移动和卫星移动业务规则条款,在17.7-19.7GHz和275-29.5GHz频段引入卫星动中通地球站使用,在375-51.4GHz中部分频段明确了低轨与高轨卫星系统共用条件。
保障重大航天工程等频率使用安全。在相关频段和部分区域,明确了对卫星地球探测、空间研究、射电天文等无线电业务的干扰保护,为重大航天工程、科学研究等频率使用提供了规则保障。
规范引导汽车雷达产业发展。本次修订明确79-81GHz频段无线电定位业务将优先用于汽车雷达等应用,为汽车智能化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预留频谱资源,支持汽车行业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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