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新/文)2月13日消息,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2〕252号),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形成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名单。工信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
附:
2022 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公示名单
一、工厂类试点示范
(一)5G 全连接工厂试点
二、载体类试点示范
(二)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试点
三、园区类试点示范
(三)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园区试点示范
(四)工业互联网产业集聚园区试点示范
(五)工业互联网产教融合园区试点示范
(六)工业互联网数智运营园区试点示范
(七)工业互联网平台+园区/产业集群试点示范
四、网络类试点示范
(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试点示范
(九)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服务平台试点示范
五、平台类试点示范
(十)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生产试点示范
(十一)工业互联网平台+绿色低碳试点示范
(十二)工业互联网平台+质量管理试点示范
(十三)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试点示范
六、安全类试点示范
(十四)联网工业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试点示范
(十五)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试点示范
(十六)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试点示范
(十七)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创新应用试点示范
(十八)垂直行业安全解决方案试点示范
(十九)安全服务创新载体试点示范
(二十)新技术融合创新应用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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