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消息(南山)安防厂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大华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去年3月,大华股份公告,拟向中移资本非公开发行约3.12亿股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含本数)。同时,大华股份与中国移动、中移资本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基于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为对方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合作期限为3年,前述期限届满后,如各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自动延长3年。
去年12月,大华股份对非公开发行预案进行二次修订,发行对象变更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中国移动已于 2021年11月30日与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拟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发行价格为17.94元/股,根据相关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17.94元/股-每股派发的现金红利0.27元=17.67元/股。募集资金调整为不超过51亿元(含本数)。
值得一提的是,大华股份因为涉嫌卷入专网通信诈骗案等因素,一段时间以来股价出现较大幅度调整。当前股价为16.29元,这意味着中国移动入股即出现账面亏损。
根据约定,中国移动承诺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大华股份介绍,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智慧物联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杭州智能制造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大华股份西南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是公司对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完善,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能够进一步发挥规模效应,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经 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的目标,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大华股份表示,中国移动通过战略入股的方式与大华股份进行合作,有助于增强双方互信,实现利益绑定,保障战略合作的有序开展,实现协调互补的长期战略意义,共同推进行业技术升级,助力我国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建设数字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移动作为运营商代表,是智慧物联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参与方,掌握5G等关键技术,熟悉业务运作模式,了解行业竞争格局,并具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和完备的营销体系。因此,中国移动有能力基于产业链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为大华股份的经营管理提供支持,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内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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