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消息(颜翊)据工信微报公众号消息,有网友提问称:如果虚拟运营商公司倒闭了,他们售卖出去的手机号会怎么处理,是否还能正常使用?是由用户自由选择运营商转网,还是由固定运营商接手?
对此,工业和信息化部回复称,依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电信网编号计划》等相关规定,根据基础电信企业需求,为其核配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专用号段。基础电信企业应做好相应的数据开通工作,并根据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即虚拟运营商公司,以下简称转售企业)的需求,合理分配码号资源供其使用,确保码号资源的有效利用。
关于网友咨询的转售企业倒闭的相关问题,因相应移动转售业务专用号段的使用权归属于基础电信企业,当与基础电信企业合作的转售企业倒闭后,相关业务可由该基础电信企业或该基础电信企业接入的其他转售企业承接,相应码号资源可正常使用。
- 蜜度索骥:以跨模态检索技术助力“企宣”向上生长
- 张瑞院士:RIS在6G网络中具有重要技术潜力,但也面临诸多应用挑战
- 浮盈超40亿元:中电信量子集团调整收购国盾量子金额
- 联通数科雁飞Cat.1自研模组项目比选失败,启动第二次比选
- 王江舟院士:加强合作和投入,共推RIS标准与产业化发展
- 德国电信上调全年盈利预期 得益于欧美市场积极表现
- 德国电信上调全年盈利预期 得益于欧美市场积极表现
- 中国联通China169骨干网核心路由器扩容板卡单一来源采购 华为中标
- 预算超1.6亿元 中国联通软件研究院云计算服务(联通云新增部分)启动单一来源采购
- 2025年电信业将发生巨变:Juniper Research预测十大发展趋势
- 卫星上网仅需199元/天!中国卫通推出卫星互联网产品套餐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