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消息(颜翊)据工信微报发布消息,工信部就群众提出“民营企业经营建设5G铁塔并出租给运营商业务,需要向工信部申请一个许可,请问是否属实?”这一问题作出回应。
工信部表示,对于建设通信铁塔,工信部未设立相关许可,基础电信企业可自主选择租赁相关铁塔设施。就铁塔设施共建共享,工信部对基础电信企业提出相关要求:
一是能共享不新建。基础电信企业应充分利用存量铁塔资源承接站址需求,原则上同址不委托新建铁塔。
二是能共享不独享。相关企业新建铁塔承接基础电信企业站址需求的,应通过相应共建共享协调机构告知其他基础电信企业,其他基础电信企业应及时反馈共享租用需求。
三是落实安全责任。基础电信企业租用铁塔设施时,应明确相应资格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得租用建设程序不规范或未竣工验收合格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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