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亚马逊已经决定,该公司确实非常希望为其 Android 和 Fire OS 的应用商店吸引更多开发者,因此该公司紧跟苹果(和谷歌)的脚步,宣布推出一项新的计划 ——“亚马逊应用商店小企业加速计划”,以减少从开发者收入中提取的分成。
不过,苹果和谷歌是将开发者的首个一百万美元收入的佣金比例从原来的 30% 减少到 15%,而亚马逊的做法稍有不同:亚马逊的收入分成比例略高一些,为 20%,但同时也会以“亚马逊网络服务促销积分”的形式给予开发者额外的 10% 优惠。
也就是说,如果用户的应用正在使用亚马逊的云服务,即亚马逊网络服务(AWS),那这就相当于用户只需把收入的 10% 交给亚马逊,剩下的 90% 归用户自己。如果用户碰巧正使用亚马逊竞争对手的云服务,那么亚马逊会通过这个方法诱使用户成为 AWS 的客户。
就像苹果的计划一样,亚马逊的这个计划,也需要用户申请。用户也可能会失去加入计划的资格;如果收入超过 100 万美元的话,用户会被自动除名,并且第二年需再次提出申请。相比之下,谷歌要简单一些,只是对开发者的首个百万美元收入收取 15% 的佣金。
另外,收入并不是一切:Fanhouse 上周在抨击苹果时表示,一款旨在为创作者而非其开发者谋利的应用,可能会产生远超过 100 万美元的收入,但却没有能力为这些收入支付 30% 的佣金。Fanhouse 称,自己的收入有 90% 都支付给了创作者,并指责苹果仍旧要求其支付收入的 30% 作为佣金。
苹果与 Epic Games 的诉讼目前仍在进行中,诉讼主要涉及 30% 的佣金是否公平;苹果的部分论点是,30% 的比例一直是行业常态。
但批评者认为,像苹果这样的公司为他们的服务收取的佣金远超过了支付处理商要求的费用。苹果、谷歌、亚马逊以及微软等公司的举措表明,整个行业都面临着重新考虑 30% 佣金比例的巨大压力,哪怕只是为了避免讨论可能会严重影响公司利润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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