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面对法国和波兰等国政府的批评,欧盟委员会在上周五详细解释了在去年通过的修订后的版权规则的适用范围,但是欧盟广播公司和互联网活动者表示,当前依然存在审查风险。
这是欧盟版权规则20年来首次迎来大规模修订,本次修订旨在为欧盟价值1万亿美元的创意产业及其1170万名从业者提供公平的补偿。
其中一项获得了创意行业支持的条款,即第17条,将导致谷歌旗下的YouTube、Facebook旗下的Instagram和其他分享平台强制使用过滤器,从而防止用户在平台上上传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和材料。
这一条款引发了一场激烈的游说战,让艺术工作者和新闻出版商与科技企业、互联网活动者和消费者团体形成了对峙。法国称,欧盟委员会的立场可能会削弱第17条的作用,而波兰正在通过欧洲法院挑战这一条款。
如果内容平台向公众提供了侵犯版权的内容,即使这些内容是由用户所上传的,平台依然可以被起诉。批评者表示,内容过滤器的成本很高,而且有可能导致错误的内容过滤。
欧盟国家必须在6月7日之前,将该指令转化为各国的法律。欧盟委员会在上周五发布的文件称,第17条只适用于从用户上传到其平台的版权作品中盈利的线上服务提供商,以及线上音频和视频流服务提供商。而非营利性的线上百科、教育机构、开源软件平台和线上市场将拥有豁免权。
欧盟委员会还表示,如果企业可以证明自己已经尽了最大努力获得平台上出现的内容的授权,并在接到通知后已经迅速采取行动,删除侵权内容,那么平台也可以免于遭受处罚。
为了安抚互联网活动者,欧盟委员会表示,第17条不适用于人物漫画、防拟作品、批评、评论和引用等内容。
委员会表示,自动屏蔽操作应该仅限于明显的侵权内容,欧盟国家应向线上服务提供商提供上诉和补救的机制,供用户在发生争议时使用。
游说团体欧盟数字权(EDRi)表示,此举可能导致政府利用自动封锁内容工具来压制批评者的声音。该机构政策部门负责人迭戈·纳兰霍(Diego Naranjo)表示:“这为未来的欧洲立法和世界上其他政府提供了一个危险的先例,这些政府将受到欧洲合法化的版权审查的启发。”
欧洲商业电视协会也对修订后的版权规则提出了批评,并预测这一规定可能会被多个国家的政府所忽视。ACT总经理格雷瓜尔·泊莱德(Gregoire Polad)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很明显,这个在最后一刻提出的不具有约束力的指导意见是有争议的,它非常有可能遇到挑战。”
Facebook没有立即对新规则发表评论,谷歌也没有立即回应评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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