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支持设立百亿规模5G产业发展基金,启动6G等前沿技术储备

4月25日消息(九九)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消息,为牢牢把握5G发展的战略性机遇,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部署,实施“强链、补链、延链”工程,扩大5G产业规模,推动5G赋能各行业,将深圳打造成为5G产业规模领先、产业链完备、应用创新样板城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日前发布《深圳市加快推进5G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并于5月26日前公开征求意见。

措施提出启动6G等前沿技术储备。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启动第六代移动通信(6G)相关技术研究与实验,前瞻布局、提前占领国际移动通信标准和频谱战略高点,形成“使用一代、研究一代、储备一代”的可持续研发梯队。

鼓励各垂直行业探索5G+行业新模式。支持企业深化5G+智能网联汽车、智慧港口、智慧电网等行业融合应用,赋能垂直行业新动能;支持企业促进5G+超高清视频、5G+AR/VR、5G+智能终端等信息服务和消费业,打造居民生活新体验;支持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交通等领域利用5G、AI等新技术,促进智慧城市与数字政府建设。每年认定一批行业标杆示范项目,按项目总投资的50%给予资助,最高1000万元。

在具体保障措施中,“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条款提出,充分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作用,连续5年每年投入10亿元用于支持我市5G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国资改革与战略发展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政府基金引导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100亿规模5G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深圳市5G产业链相关企业的投资力度。支持和引进符合条件的5G产业上下游企业到深圳上市,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为企业境内外上市提供协调服务。

以下是《深圳市加快推进5G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

深圳已率先实现5G独立组网全覆盖。为牢牢把握5G发展的战略性机遇,我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要求,切实落实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要求,实施“强链、补链、延链”工程,扩大5G产业规模,推动5G赋能各行业,将深圳打造成为5G产业规模领先、产业链完备、应用创新样板城市,始终走在5G时代最前列,制定本措施。

一、扩大5G产业规模

1.打造世界级5G产业集群。以国家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为契机,支持集群促进机构以完善产业链、网络化协同创新、加强国际合作等多种途径,加大5G集群的投入力度,对获得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称号的集群促进机构,按国家拨付资金最高给予1:1配套资助。鼓励园区集聚5G产业链,利用5G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认定培育一批错位发展、相互促进的5G专业化产业园区;对园区新增软、硬件实际投资的30%给予资助,最高5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发挥5G龙头企业领航作用。实施5G领航企业培育工程,将年产值不少于100亿元的5G企业认定为为领航企业并予以重点支持。支持各区(新区)将较大面积的连片土地出让给领航企业并鼓励其对产业空间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在保持用地性质、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其将不超过20%的自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转让给核心配套企业,允许其将不超过建筑面积的30%出租给核心配套企业并在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明确约定租赁面积比例、租金标准、租赁对象及违约处置措施。(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提升5G企业专业化优势。鼓励企业深耕5G各细分领域,提升企业专业化能力。对获得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5G产品称号的,在分别给予300万元和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00万元、50万的奖励。对国家、省、市专精特新“小巨人”5G企业,分别给予100、50、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4.鼓励5G企业加大在深投入。支持企业将新增产能优先留在我市,对5G企业新增在深投资额达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项目,按项目首年度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结合各区5G细分领域优势,将项目优先落户在更能满足企业需求区域,所在辖区无法解决的,报市5G产业链工作专班统筹安排。经国家、省认定的我市5G重大项目,根据国家、省支持金额予以1:1配套。(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5.鼓励企业参加电信运营商集中采购。对本地企业生产的小基站和微基站、高端光通信产品、网络产品等5G核心设备和应用场景首次进入电信企业集中采购名录,且年度销售金额达到5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推动5G产业链强链补链

6.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围绕5G基带芯片、光通信芯片、射频前端器件等产业链关键和缺失环节开展定向招商,补齐补强基础材料与核心零部件短板。对新引进的重点企业参照总部企业给予政策优惠支持并纳入市领导挂点服务企业范围。支持链主企业引进其核心配套企业来深设立研发生产,每成功引进一家企业在深落户,对其给予1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7.重点突破5G网络设备芯片。鼓励企业围绕基站基带芯片、基站射频芯片、光通信芯片、服务器CPU、服务器存储芯片等5G关键元器件和芯片开展技术攻关,努力实现5G网络设备芯片的国产化自主可控。支持企业参与5G网络设备芯片技术攻关面上、重点和重大项目,资助金额分别最高不超过500万、1000万、3000万。对年度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5G终端(整机)企业采购我市5G芯片的,对该型号5G芯片的首批订单,按采购成本的40%给予5G终端(整机)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

8.支持5G关键元器件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鼓励企业围绕电路类元器件、连接类元器件、传感类元器件、光通信器件等5G关键元器件开展技术研发,对企业参与5G关键元器件技术攻关面上、重点和重大项目,资助金额分别最高不超过500万、1000万、3000万。支持元器件企业投资产业化重大项目,按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资助,最高给予3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

9.推动5G模组大规模行业应用。支持模组厂商针对不同5G应用场景的特定需求开展定制化生产,支撑工业互联网、智慧医疗、可穿戴设备等泛终端规模应用,按项目总投资30%给予资助,最高1000万元。鼓励5G应用终端企业大规模应用5G模组,对年度5G模组采购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采购成本的30%给予补贴,最高5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

10.推进5G终端创新与普及。鼓励企业推进融合AI、VR、超高清等新技术的多形态、多功能5G终端研发,加快提升5G终端设备性能和应用成熟度,加速推进5G行业级终端在工业互联网、医疗、教育、超高清制播、车联网等领域落地实施,每年遴选一批5G创新终端,按其销售额的20%予以奖励,最高1000万元。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丰富5G应用产品系列,对获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并进行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的产品,单个型号产品给予1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5G终端整机企业发挥优势,以市场化手段带动半导体材料、芯片制造、关键元器件与模组等核心技术企业发展,打造凝聚上下游的平台型终端产业生态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启动6G等前沿技术储备。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启动第六代移动通信(6G)相关技术研究与实验,前瞻布局、提前占领国际移动通信标准和频谱战略高点,形成“使用一代、研究一代、储备一代”的可持续研发梯队。(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

三、构建良好5G产业生态体系

12.支持5G在制造业领域广泛部署。支持企业运用5G技术对制造设备、厂房园区和管理方式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对企业实际完成改造投资额(含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其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搭建5G产业支撑平台。重点培育深圳未来通信中高频器件制造业创新中心、深圳第三代半导体研究院、金砖国家未来网络研究院、鹏城实验室、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南方分院等科研院所,搭建5G产品认证、应用测试、网络性能检测、产业检测分析等公共服务和测试平台。支持5G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供应商、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建立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提供EDA工具租赁、试用验证、仿真和测试、多项目晶圆加工、IP核库等服务,满足企业共性需求。支持电信、移动、联通和广电等运营商搭建5G产业交流合作平台,打通设备商、应用商和应用场景之间的壁垒,形成良好产业生态,给予平台运营、建设费用实际完成投资的4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4.加快推动行业规范和标准制定。鼓励本地企业发起设立国际标准组织,引进重点国际标准组织落户我市,增强我市5G国际地位。鼓励运营商与垂直应用企业开展重点标准研制,针对智能网联汽车、5G+工业互联网、5G+超高清视频、5G+智慧能源、5G+港口等典型应用场景制定更加详细的技术规范和产业标准,推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落地和5G应用场景可复制化。对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50万资助;对主导国际标准修订的,给予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资助;对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定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25万资助;对参与国际标准修订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5.优化5G网络提高能效。鼓励电信运营商加快提升5G网络质量,给予电信运营商年度5G网络建设新增投资额的2%,最高不超过3000万的资助。鼓励运营商加强与垂直行业企业对接,围绕港口、电网、应急、工业园区等特定行业用户需求,建设具有更高可靠性、更低时延抖动、更高集成性和更强运行环境适应性的行业专网。鼓励运营商为中小企业提供按需快速部署5G网络的业务,推动5G赋能中小企业。统筹布局数据中心建设和应用定位,推动5G、大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能效提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打造5G行业应用样板城市

16.鼓励各垂直行业探索5G+行业新模式。支持企业深化5G+智能网联汽车、智慧港口、智慧电网等行业融合应用,赋能垂直行业新动能;支持企业促进5G+超高清视频、5G+AR/VR、5G+智能终端等信息服务和消费业,打造居民生活新体验;支持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交通等领域利用5G、AI等新技术,促进智慧城市与数字政府建设。每年认定一批行业标杆示范项目,按项目总投资的50%给予资助,最高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17.大力拓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深化“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加速“5G+工业互联网”从辅助环节向核心生产环节渗透,应用类型从大带宽主导向多类型方向发展,为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鼓励对企业开展“5G+工业互联网”技术标准攻关、融合产品研发和产业化生产,并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8.大力推动“5G+多功能智能杆”创新场景应用示范及技术融合创新。鼓励利用多功能智能杆结合5G技术赋能智慧交通、应急安防、生态监测、疫情防控、智慧能源等领域,按项目投资额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9.培育5G解决方案集成商。鼓励企业搭建5G开源平台,推进5G开源代码共享,促进5G应用快速发展。支持电信运营商、信息软件服务商、装备制造商、行业龙头企业加大对本行业、本领域应用5G进行深度开发,形成标准化、可订制、可复制的模块,为广大企业提供5G系统集成服务或专业服务。对服务方案的销售额予以20%,最高1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支持开拓国际市场。支持5G龙头企业通过5G CPE、5G模组等产品及解决方案的产品和服务优势,加速5G应用在全球市场推广普及。将5G创新产品和应用纳入深圳市技术创新产品目录、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按产品实际销售总额给予研制单位不超过30%,最高1000万元奖励。充分运用5G、VR/AR、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利用线上展会、电商平台等渠道开拓国际市场,推动5G赋能下的产业相融、市场相通、创新相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21.支持举办5G领域各项高端活动、赛事。支持政府部门、企业、高校和其他社会组织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行业带动力5G相关展会、论坛和赛事,最高给予1000万资金支持;对经市政府批准举办的重要活动、赛事,按市政府审定资助金额予以支持。对我市企业参与“绽放杯”并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100万、50万的奖励。积极推动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GSMA)、第三代合作伙伴计划(3GPP)、国际电信联盟(ITU)、IMT-2020(5G)推进组等全球性通信组织在深圳举办峰会、论坛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保障措施

22.建立健全5G链长长效工作机制。成立我市5G产业链工作专班,市政府主要领导任链长,市工业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为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专班办公室,定期召开5G链长专题会,通报各单位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5G产业发展跨区域、垮领域、跨部门的关键共性问题、重大事项。对5G产业链重点企业实施“名单制”滚动管理,推动链长和各部门对5G产业链名单企业定期开展调研,对名单内企业实施“绿色通道”,通过短平快的方式解决其困难问题和需求。

23.加强制度创新。争取国家授权支持,在低空空域开放、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物联设备频率使用等研发、应用环节先行先试。优化现有人才认定制度,支持链主企业自主认定5G关键技术领域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优化5G政务项目审批流程,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核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后即可实施。探索针对5G链主企业需求,先行先试设立可观可控、已成熟可立即启动的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对新业务、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审慎包容态度,打造有利于技术创新和产品应用的外部环境。

24.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作用,连续5年每年投入10亿元用于支持我市5G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国资改革与战略发展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政府基金引导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100亿规模5G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我市5G产业链相关企业的投资力度。支持和引进符合条件的5G产业上下游企业来深上市,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为企业境内外上市提供协调服务。

六、附则

25.各责任单位应根据本措施制定相应落实措施和操作规程,明确资助、奖励的条件、标准和程序。

26.本措施与我市其他同类优惠措施不得重复享受。获得本措施规定资助的,各区可按比例给予相应的配套资助。原则上,市、区对同一项目累计资助金额不得超过该项目经审计认定投资的50%。

27.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执行期如遇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调整的,本措施可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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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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