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欧盟综合法院今日裁定,华为为其计算机硬件产品申请的Logo,不会对香奈儿的Logo造成混淆。
这意味着,香奈儿为保护其Logo而进行的诉讼暂以失败告终。香奈儿认为,华为在欧盟为其计算机硬件申请的Logo,与其Logo过于相似。
而位于卢森堡的欧盟综合法院今日裁定:“有争议的商标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它们的外观差异很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香奈儿的商标曲线更圆润,线条更粗,方向是水平的,而华为商标的方向是垂直的。”
2017年,华为为其用于计算机硬件的Logo申请欧盟商标保护。此举遭到香奈儿的反对,称这“两个相互交织的半环”(华为的Logo),与其受保护的Logo相似,后者已被香奈儿用于化妆品、香水和服装等产品中。
对于法院今日的裁决,香奈儿拒绝发表评论。对于该裁决,香奈儿可以提起上诉。
2019年,欧盟知识产权局(IPO)曾拒绝香奈儿的挑战,称这两个Logo没有任何混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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