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指导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数据安全标准化工作,我们组织制定了《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2)。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9月10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公示意见反馈信息表》(见附件3)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标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公示反馈)。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邮编:100846
联系电话:010-68205241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1日-2020年9月10日
附件:1.《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2.《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说明.docx
3.公示意见反馈信息表.doc
- 蜜度索骥:以跨模态检索技术助力“企宣”向上生长
- 华为刘康:拥抱AI时代,加速迈向全面智能化运维运营
- 苹果强化手机直连卫星布局:15亿美元加码投资Globalstar
- GTI 5G-A×AI融通发展项目 “智网慧城”计划全球招募正式启动
- 华为提出“四新”战略,助力运营商实现数智时代商业成功
- 华为王雷:星河AI网络全面商用,加速运营商新增长
- 华为提出构建以AI为中心的F5G-A全光网,助力运营商新增长
- 华为汪涛:AI加速超宽带产业创新,共赢商业新增长
- 移远通信:国内业务持续复苏 利润逐步修复
- 韩国《量子科技和量子产业促进法》正式生效
- 中国移动启动5G专网深度定制产品短名单第一次增补采购:总预算13.5亿元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