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忻州铁塔维护人员顺利进入忻府区木芝村基站和韩岩村基站开展维护工作。半年前,这两处基站还是令人棘手的“纠纷站”,由于业主拒绝履行场租合同,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周边群众的移动网络信号。忻州铁塔在多次调解无效后,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这两起纠纷。
上述两处基站均位于忻府区东南郊,覆盖108国道、禹王洞景区旅游路和周边近1000户村民。在忻州铁塔接收运营商资产后,韩岩村基站业主闫某以“和运营商有口头协议”为由,要求忻州铁塔把年租金提升至2万元,否则进站检修必须缴纳近千元的“过路费”,并在基站门口饲养藏獒;2017年7月,木芝村业主赵某也提出了涨租金的无理请求。为起到长远的震慑作用,遏制“花钱买平安”的不正之风,忻州铁塔于今年5月就该两起纠纷向忻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了确保诉讼程序公正合理,忻州铁塔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准备。一是聘请专业律师,由原忻州联通法律顾问、在忻州本地有十余年诉讼经验的资深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二是充分收集证据,调动合作单位人员、公司区域经理、综合部法律事务岗,调取了铁塔公司场租合同、运营商场租合同、阻挠现场视频和照片、业主自认事实等对公司有利的证据;三是深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确保公司基站手续齐全,不存在用地、规划、环保等方面的瑕疵,同时就《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山西铁塔与忻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关于保护通信基站的内容对忻府区法院的领导进行了宣讲。
2018年6月,两起纠纷在忻府区人民法院先后开庭审理,忻州铁塔组织建设和维护部门、施工单位、代维单位等三十余人旁听了案件。两位业主当庭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主动提出了调解请求。根据最终达成的调解协议,韩岩和木芝两处基站场租年租金依据市场行情,分别调整至1.1万元和0.4万元,业主不得通过任何途径阻挠忻州铁塔的正常产生工作。
两起诉讼是忻州铁塔在全面贯彻《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工作中的有力实践,有效震慑了阻挠通信建设的违法行为,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行业形象,同时,也为下一步解决其他县域存在的站址纠纷提供了有效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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