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与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图一:中国联通与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8年1月3日,中国联通与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国联通董事长王晓初、副总经理买彦州,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军、总裁张炜出席签约仪式。中国联通市场部总经理温宁瑞与东方明珠总裁张炜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图二:签约仪式前,中国联通董事长王晓初与东方明珠董事长王建军进行会谈。

根据协议,中国联通与东方明珠将本着“资源互补、优势共济、共同协作和利益分享”的原则,建立长期而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掘和利用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资源,在继续巩固现有业务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新的业务合作领域。双方将重点在IPTV及移动视频产品发展、家庭互联网业务创新、渠道与品牌联合推广、内容产品融合销售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深入合作。

签约仪式结束后,双方还重点围绕家庭娱乐应用的持续创新进行了讨论,一致表示未来将充分利用现有渠道和业务框架和体系,进行植入式合作,并依托各自主营业务模式,进行融合项目推进,共同开发和推广家庭娱乐业务,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此次战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将进入更深层次业务合作领域,进一步实现双方资源整合和跨行业合作,对充分发挥各自内容及产品优势、推进家庭娱乐应用普及、增强双方核心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极客网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18-01-03
中国联通与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中国联通与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图一:中国联通与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18年1月3日,中国联通与东方明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