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长沙支行12月25日公示支付罚单显示,根据长银罚字〔2017〕第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中移支付”)因三项行为违规被处以罚款5万元。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17年12月7日。
根据行政处罚公示表,中移支付违法行为类型为:1.开立个人支付账户未按要求留存客户身份证影印件;2.存在为金融机构,或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的情况;3.存在客户参与和包券领取活动时,未经客户同意开立支付账户的情况。
关于第二条违规项目,央行15年12月28日公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强调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和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工商信息显示,中移支付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于2011年6月设立,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同年12月获得央行颁发的移动电话支付和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证。目前持有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发行和受理牌照,是中国移动旗下支付清算服务公司,负责中国移动全网“和包”业务的平台建设、产品研发、业务运营。
中移电子官网介绍,中国移动“和包(NFC)业务”是将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各种卡片应用(如公交卡、银行卡、校园/企业一卡通等)装载在具有NFC功能的手机中,实现多卡合一、手机变钱包的功能。在乘坐公交/地铁或商场消费时,只需持NFC手机靠近受理终端轻轻一刷即可轻松完成支付。
12月12日,中国移动发布公告暂停和包支付非实名用户支付功能公告,要求个人用户通过实名认证后使用该业务。
此次处罚公示表内,根据长银罚字〔2017〕第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华夏银行长沙分行因存在代理设置密码违规操作行为、信用卡营销存在不实或夸大宣传等,被处罚款7.2万元。
根据支付搜数据,可统计出2017年人民银行对支付机构已至少公开了百张行政处罚决定单,2016年央行对支付机构开出的罚单约为44张。2017年第三方支付罚单数量上升,相关监管趋严。央行近期公示的罚单信息提及的违规类型主要包括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相关规定、为无证机构提供交易接口等。
11月,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同时下发了持证支付机构自查内容和无证机构的筛查重点,涉嫌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企业将受到集中整治。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