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消息(焦焦)近日,工信部官网发出:为了促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行政法规《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
《意见》的第九条【付款期限】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应当在30日内付款;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合同约定将检验或者验收作为付款条件的,上述期限最长可以延长30日。基于合同性质确实需要更长时间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且《意见》还对迟延支付作了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支付利息。
迟延支付给中小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逾期利息的,中小企业有权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赔偿实际损失。
此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以审计作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条件,不得以主要负责人变更为由拒绝履行付款义务。对大型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强迫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或者迟延支付,最高要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此《意见》实施后,对广大通信厂商而言,是不是普天同庆的好消息?
运营商拖欠款项已是家常便饭,特别是在通信工程以及运维领域,工程款回收是个大难题。
有工程施工单位大吐苦水:随着运营商市场的竞争越发激烈,通信工程难度加大,市场物价上涨,只有工程承包价格不涨。价格不涨就算了,3年前就已经完成的工程,现在还没有回收完款,公司总是说工程没有验收完,审计没有完成各等接口拖欠工程款。
这一《意见》的实施,确实是有所成效的。有家园网友爆料:目前各省好像已经开始实施了,听说8月开始,大型厂家的回款压力突然增大。
据悉,下一步,国家将建立微型企业法律援助制度,并由国务院建立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受理相关投诉,各级人民政府也将按规定公布相关投诉程序和规则,并把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评价、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指标及财政预算。
借用网友的一句话:年初,国务院开会说政府都不能拖欠,运营商更加没底气拖欠了。长远来看,营商环境改善将是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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