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牌照两年多未落地 8家机构目前无一合格

“个人征信牌照到底发不发,怎么发,何时发?”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直言,这个问题“相当敏感,的确很复杂”.

早在2015年1月,央行官网公布《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包括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时间为6个月。当时,外界期待个人征信市场将全面放开,但如今两年多过去,企业望眼欲穿,牌照仍旧悬而未落。

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发牌照?4月21日下午,在人民银行举办的“个人信息保护与征信管理国际研讨会”上,万存知释疑这一问题,称“主要有几个没想到”.

三个“没想到”

“我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征信牌照肯定会发。但怎么发,何时发?我感到有一些情况比较复杂。”万存知说。

他表示主要有三个“没想到”:第一个是发完通知要求8家机构进行个人征信业务准备,但没想到刚起步就碰上互联网金融整顿,整顿到现在还没结束。换句话说是互金业态到现在也不稳定、不定型,因此,在这个领域怎么做征信业务是需要研究的。

第二个“没想到”是,社会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空前高涨,对8家机构要求更高了。

第三个是,这8家机构实际开业准备的情况离市场需求、离监管要求差距那么大,“这是我们始料不及的”.

“所以综合判断,8家进行个人征信开业准备的机构目前没有一家合格,在达不到监管标准的情况下不能把牌照发出去。”万存知表示。

他进一步指出了这8家机构目前存在的三大共性问题:

其一,8家机构都想追求依托互联网形成自己的业务闭环,这样在客观上就分割了市场的信息链,而且每家的信息覆盖范围都受到限制,因为信息不广、不全面,如此带来产品的有效性不足,不利于信息共享。

“我们征信是搞信息共享的,现在开业准备的情况是不利于信息共享的。”万存知称。

其二,这8家各自依托某一个企业或者企业集团发起创建,在业务或者公司治理结构上不具备或者不具有第三方征信独立性,存在比较严重的利益冲突。

其三,这8家对征信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规则了解不够,而且也不太遵守,在没有以信用登记为基础、数据极为有限的情况下,根据各自掌握的有限信息进行不同形式的信用评分并对外使用,存在信息误采、误用问题。

“有人提建议说,央行的市场准入门槛这么严,一般人都过不了关,还不如先放后收,有问题再一个个清理,这样行不行?”万存知表示,不行,不能采取这个策略。

“在现阶段有很多人想搞征信,工商总局提供的材料显示,在全国工商登记中带有征信字样的企业有50多万家,其中有三分之一多一点想办个人征信,其他想搞企业征信,如此一来,想搞个人征信的就有20多万家,假如央行都给它们发牌照,进来后有问题再整顿,那么要发20万张牌照,这最终可能成为笑话。”万存知坦言,这不可能。

那么,到底谁有资格办征信?独立自然人、独立的企业或者企业集团,金融机构或者金融控股公司,想独资办个人征信机构是否可行?

万存知称,“不行。”除非是很多有共同意向的机构联合起来申办个人征信机构,这是可以的。“我们有很多协会建立的会员信息共享平台,按照现在的业务方式应该属于一种征信活动,应该受国务院发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约束。”他称。

除此之外,外资也可以在中国申办个人征信机构,目前内外资在这一问题上已经实现国民待遇。

在万存知看来,发展征信业不在于征信机构的数量有多少。征信业有三个组成部分: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和信息使用者。各行各业的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通过征信机构居中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或者信息链,成就征信行业。

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个人征信体系

那么,未来的个人征信机构应该是怎样的?

在央行看来,未来征信机构应该是覆盖全社会的。央行副行长陈雨露在4月20日上述研讨会开幕式上指出,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在履行征信管理职能过程中,始终将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作为监管的核心理念,在五个方面努力工作,其中第一条就是推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

陈雨露指出,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我国征信市场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双线推动的积极作用,促进各类征信机构错位发展、优势互补,推进征信服务对经济金融领域、社会生活领域和行政司法领域的全覆盖,切实维护信息主体权益和经济金融安全。

“覆盖全社会”又该如何理解?万存知指出,覆盖全社会是指信用信息的全覆盖,也就是债务信息的全覆盖。

他在发言中指出,我国的市场结构和国外不太一样,在中国,个人负债信息大体有三个领域:第一个领域就是持牌金融机构掌握的债务信息。所谓持牌金融机构,是指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以及持有其他监管部门发放的与金融有关的牌照的机构,包括助学贷、房贷、消费贷、信用卡、担保等等。

第二个领域就是贸易信用。贸易信用是企业给个人提供的商业信用以及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这是持牌金融机构之外的负债信息。企业给个人提供商业信用很普遍,比如电商通过优惠提供赊销服务。再比如,互联网金融P2P实际上是把过去在线下的民间借贷搬到线上。

第三个领域就是公权机关包括行政、司法机关掌握的个人在履行法律义务中形成的信息,比如交税、交社会保险费,再比如,法院判决执行等,这些都属于公权机关掌握的负债信息。

通过人民银行的调查,以上三个领域在个人总负债中,负债信息量分别占85%、10%和5%左右。

“持牌金融机构之外的领域,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难以覆盖,需要培育其他个人征信机构来做补充,形成错位发展、功能互补。新培育的个人征信机构,必须能够在全国全面采集第二个领域和第三个领域的债务信息,能够提供综合性的服务,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这个市场化的个人征信机构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信息共享。”万存知称。

他进一步指出,征信业服务有很多专业化、特殊化的需求,靠几个大机构肯定满足不了,但在第二个、第三个领域能够在全国范围内综合开展业务的机构现在数量也不能太多,要严格控制,因为数量一多,每个机构有自己的信息平台,就把信息分割了,虽然要求共享,但共享的难度会加大。

而对于个性化的、差异化的征信服务,根据发达国家经验及外国专家的介绍,将来能不能培育一些专业化、区域化、行业性、地方性的个人征信公司做专项征信服务?“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他称。

至于个人征信牌照何时才能落地,万存知表示,这取决于央行基础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一些基础工作、研究要做透,措施要做稳妥,还要与各个方面深入细致地协调,需要很大工作量,需要时间。

“对于符合审慎监管条件的个人征信申请机构,人民银行将积极稳妥地推进个人征信牌照发放工作。”万存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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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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