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排查网络音乐产品:120首网络歌曲入黑名单

极客网8月11日上午消息,网络音乐不仅有版权,而且也有黑名单了。据新华社电,文化部公布了《北京混子》、《不想上学》、《自杀日记》等一批网络音乐产品“黑名单”,要求互联网文化单位集中下架120首内容违规的网络音乐产品。对拒不下架的互联网文化单位,文化部表示将依法从严查处。

据悉,根据近期文化部开展的针对内容违规的网络音乐产品的集中排查工作,共排查出《北京混子》《不想上学》《自杀日记》等120首内容存在严重问题的网络音乐产品。这些网络音乐产品含有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或者危害社会公德的内容,违反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已被列入网络音乐管理“黑名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

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刘强介绍,本次将依法认定的120首内容违规的网络音乐产品以“黑名单”形式公布,将进一步增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同时也给互联网文化单位内容自审提供了准确的“靶子”,便于企业将违规产品定向清除,明确底线,加强服务。同时,“黑名单”管理,也将成为文化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一种常态形式。

据悉,在公布网络音乐产品“黑名单”的同时,文化部已着手部署对违规网络音乐经营活动的查处工作。看起来,网络音乐应用们从今往后不仅要担心版权,也要对歌曲内容留个心眼了。

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互联网文化单位不得提供载有以下内容的文化产品: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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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1
文化部排查网络音乐产品:120首网络歌曲入黑名单
文化部公布了《北京混子》、《不想上学》、《自杀日记》等一批网络音乐产品“黑名单”,要求互联网文化单位集中下架120首内容违规的网络音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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