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电商“双11”促销活动采取必要监管
“双11”即将到来,各大电商平台纷纷开始促销预热。昨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商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部门,对于网络零售商在促销方式、规模、范围、幅度等方面可能产生的促销行为规范问题提前做了研究,有关部门将采取必要的监管行动。
“双11”已成为电子商务行业的年度盛事,社会广泛关注。但在热闹的表象下,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虚假折扣、虚标原价、误导宣传、延迟送货等不规范问题屡见不鲜。
去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2015年“双十一”综合信用评价报告》。报告显示,在750多万件促销商品中,有过半比例的产品出现了事先提价、当天降价的情况,部分甚至提价高达200%以上。这一问题在畅销商品中尤为突出,先涨后降的情况占到了惊人的75.52%。
对于可能出现的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问题,沈丹阳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而针对“双11”促销活动期间的消费维权特点,昨天北京市工商局相关部门召集京东、天猫、国美在线、亚马逊等11家主要电商平台,就“双11”活动期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商品质量、促销广告发布等进行行政指导,要求各电商平台积极承担首问责任,严格落实“赔偿先付”制度。同时制定活动期间应对消费争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针对促销活动期间的促销广告、促销活动、商品质量、货源保障等问题进行自查。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