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客网7月8日消息,今日工商总局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互联网广告包括“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这意味着此前颇受争议的“百度推广是不是广告”终于有了说法--推广是广告。同时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办法》旨在规范互联网广告经营活动,强化各大网站广告自律审查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行业及互联网业健康发展。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百度表示坚决拥护,将切实遵照执行。
此前,由于法律未明确,中国的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一直认为百度推广不是广告服务,而是“信息检索”的服务,对广告内容是不承担什么责任的。曾有社会团体来到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希望工商总局能为百度推广是否属于广告给出明确说法”.在魏则西事件之后,此事再次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而“魏则西事件”处理意见中,联合调查组也曾明确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将加快出台《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
付费搜索广告应与自然搜索结果区分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同时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互联网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是对包括电商、搜索、社交等互联网全行业的规范,将于9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百度认为,新规将为互联网广告行业塑造一个更为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商业环境。百度称将坚决拥护新规,切实遵照执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87号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局长 张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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