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结束的第一天,滴滴快的获得了上海市交委颁发的专车平台办法网络约租车经营许可。这意味着中国首张网络约租车(专车)牌照已经出现,一直有点偷偷摸摸的专车在中国大地开始合法了。
互联网打车软件不是一个传统的交易对象或交易平台,如传统的出租车企业一样,而是社会资源的重构。互联网打车平台连接或者说是控制下的专车是点到点的服务,与乘客方便,也提高了驾驶员的工作效率,从而提高了他们的收入。并且,互联网打车平台下的专车整合了营运车、半营运车和非营运车资源,实际上就是提高了行业和社会的效率,减少了社会出行的总成本,某种意义也减少了社会的碳排放。因为互联网的连接,其实是减少、简化了互联网打车平台与驾驶员的关系和管理,因此长期被人诟病的“份子钱”的生存余地不再,传统的“份子钱”只能真正降低为平台与驾驶员的服务费。而且,如果存在几个互联网打车平台,驾驶员还可以选择收取服务费更少的打车平台。
新的商业模式使一些应用它的人获得了利益,反过来也会损害了某些传统利益的得益者。并且,新的商业模式中新的规矩还在形成中,而商业运行的两头--- 消费者和基础经营者的利益与安全则是须臾都得要保护的,否则新的市场也不可能成为市场。
互联网打车平台下的专车服务既然是减少消费者成本和提高基础经营者的收益,那么这样新的商业模式必然会成为出租车市场的主流模式,那些传统的出租车经营企业要想生存下去,一味地抵制互联网打车平台(或者等而下之鼓动出租车司机去抵制专车)是于事无补的。他们也可以去做互联网打车平台,这或许还能节省他们的营运成本、提高他们的效率呢。
所谓保证消费者和基础运营者的利益和安全,就是保证出租车运行安全、驾驶员资质、交通运行保险等等,当然除了供求两方的利益,政府方的利益--- 营运税缴也须保证。
根据上海首张专车牌照发放的标准,合法的互联网打车平台是要对这些负责的,它的大数据也要随时提供给政府有关监管机构的。这个标准还容许私家车参与专车营运,因为根据《劳动法》,大多数员工都有合法干兼职的权利,兼职收入也是合法收入,只是也应应税而已。这就让“黑车”合法化了,但“黑车”合法的前提是它需有合法的条件,是私家车而不是单位的公家车,驾驶员、车辆资质及保险及缴税都应一应齐全,这都有连接其的互联网打车平台负责监管担保。
互联网打车平台是开放的,它的规则也是开放的,它还会继续修正规范完善。现在第一张互联网专车牌照发放了,但不会就是一张,哪怕滴滴快的合并了。全开放的新型商业模式不可能竞争缺失。现在Uber在上海自贸区投巨资建立互联网打车平台公司,第二张、第三张合法的专车牌照还会发放,并且互联网打车平台下的专车合法化必将会从上海向全国蔓延。因为这是出租车市场化的大势所趋。
当然,街头扬招的出租车还会继续存在,因为还有许多人是不用网络的。只要有市场,必定会有与之适应的市场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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