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制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教育乱收费行为,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继续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警示约谈中小学、幼儿园
专项警示约谈分市、区县两级进行。市级约谈由市教育局牵头,纠风、监察、财政、物价、新闻出版、审计等相关部门参加,约谈城六区部分重点学校和幼儿园。
区县级约谈由区县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全年至少约谈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2次。
此次专项检查将重点检查有无违规收取与入学有关的赞助费、入园费及有无违规收取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费用。
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收费情况,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治理乱订教辅材料、乱办兴趣班、有偿补课等情况,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学校、幼儿园长期公布市、区两级六部投诉举报电话情况都在专项检查之列。
检查工作分市、区县两级进行:市级抽查由市教育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召开不同形式座谈会等方式,全年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区县级自查由区县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全年至少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检查2次。
定期通报乱收费查处工作
认真查办群众投诉,对顶风违纪、纠而复生、久拖不改、情节恶劣以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问题,要坚决果断查处并及时公开查办结果。市教育局要对乱收费查处工作进行定期通报。严格实行“案件限期办结制”和“办案质量问责制”,加强乱收费举报批办件的查办考核力度,全面降低教育乱收费信访投诉数量。
各区县、各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清。对查实的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对涉及的问题和相关责任人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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