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网民信息泄露,调查显示,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被泄露、近半数网民个人通讯信息被泄露。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间,我国网民因为垃圾信息、诈骗信息和个人信息泄露等现象,总体损失约为805亿元。如果将此数据除以我国网民数量6.49亿,则我国网民遭受的人均经济损失为124元,其中高达7%的网民遭受的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
这是记者从今天在京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以下简称《报告》)中了解到的,《报告》由中国互联网协会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发布。
近半网民称个人信息泄露严重
据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副主任郝智超介绍,超过80%的网民明显感受到个人信息泄露对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近半数网民认为个人信息泄露情况非常严重。
据《报告》统计,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网民被泄露的个人信息涵盖范围非常广泛,其中91%的网民认为其身份证和手机号曾经通过网络被公开过;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被泄露过,包括网民的姓名、学历、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及工作单位等;63.4%的网民个人网上活动信息被泄露过,包括通话记录、网购记录、网站浏览痕迹、IP地址、软件使用痕迹及地理位置等;超过50%以上的网民,确认学历、医疗、体检记录、个人社会关系、工作单位、婚姻状况和地理位置等主要信息遭到泄露。
郝智超介绍,目前12321举报中心每天都会收到大量网民关于信息被泄露的举报投诉电话。主要被泄露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邮箱账号和密码、网购信息、购车、购房情况、医疗信息等各类信息,涵盖范围非常广泛。
网购成网民权益遭受侵害重灾区
《报告》指出,网购、网络搜索、社交软件、游戏、在线旅游网站等成为是网民权益遭受侵害的“重灾区”。其中,网购令网民权益损失最严重,网民遭受损失的范围广,平均损失规模大,曾在网购中遭受损失的网民比例高达65.3%,平均经济损失为176.2元。
同时,68.6%的旅游网站用户遭遇过时间损失,大约有一半的旅游网站用户遭遇过经济损失。在100张来自旅游网站的机票中,就有6张可能是假机票。在网络或手机游戏里遭受经济损失的用户达五成,平均损失为174.5元。
《报告》显示,在典型应用场景侵权现象方面,网民认为搜索引擎上最为普遍的侵权现象是“搜索到假冒网站/诈骗网站”;购物过程中,“网络水军/虚假评价”的侵权现象最为严重;在网购渠道方面,网民认为“不明来源的购物APP”风险最大。
在使用即时通信工具过程中侵权现象主要集中在“收到病毒信息”“收到‘钓鱼’信息”“收到商业信息”和“收到色情信息”;在使用电子邮箱过程中,“收到含有欺诈内容的邮件”这一侵权现象最为严重;“垃圾信息多”是网络游戏和网络社交工具中主要的侵权现象;互联网金融产品中“夸大产品收益率”是最为普遍的侵权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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