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研究称美国1/3优等生作过弊,许多学生把作弊当成功的捷径。
在美国,不只是差生作弊,优秀学生也作弊。许多学生把作弊当作一种成功的捷径,他们认为,哪怕自己作弊被发现,因剽窃而降低了某一课程的分数,总的算起来还是“合算”的。这是因为,他们可以把用于写某课程报告的时间节省下来,用于应付其他课程的考试。
不少学生作弊就和习惯性说谎一样,是一种心理疾病,而不是简单的行为过失。
有研究发现,21%的教授至少有一次对学生作弊视而不见。另一项研究发现,40%的教授从来不向学校报告学生的作弊,54%的教授“很少报告”,只有6%的教授会报告和处理他们所有碰到的作弊事件。还有一项研究说,79%的教授发现过学生作弊,但处罚学生的却只有7%。美国厚仁教育中心(Whole Ren Education)是一个为>留学>(课程)生提供综合服务的教育机构,据该中心2015年5月提供的《2015留美中国学生现状白皮书:开除学生群体状况分析》报告(下称“厚仁报告”),2013-2014年度,约有8000名留美的中国学生被大学开除,被开除的原因80.55%是因为学业表现差(57.56%)或学术不诚实(22.98%)。根据美国国际教育学院(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的统计数字,2013-2014年度,在美国学习的中国学生人数为274,439人,因此,被开除的人数为3%,与美国学生的被开除率5%相比,还不算太高。
1、中国留学生的不诚实行为
现在美国大学里的中国留学生与改革开放初期到美国留学的中国学生大为不同,以前的中国留学生经济窘迫,学习努力。现在的中国留学生大部分来自富裕家庭,其中不乏纨绔子弟。他们出手阔绰,成为许多名牌商品店的捕猎对象。纽约的波道夫·古德曼(Bergdorf Goodman)百货公司为纽约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的中国学生安排中国春节的庆祝活动,伯明戴百货公司(Bloomingdales)在芝加哥为中国学生组织时装表演。美国大学也同样把中国留学生当作它们瞄准的肥牛。
据统计,中国留学生2013-2014年度比上一年度增加16%,占在美外国学生的31%,为美国经济贡献了220亿美元。60%的中国留学生是交付全额学费的,成为学校重要的收入来源,大大减轻美国学校资助本国贫困学生的负担。美国学校对中国留学生的种种不诚实行为采取眼开眼闭的态度。中国学生报考美国大学的作弊和不诚实行为在美国并不是秘密。据教育咨询公司Zinch China的统计,90%的中国留学生的入学推荐信不是真的,并不是由任课教授所写,有的是请人代写,有的根本就是学生自己写了由教授签字了事。70%中国留学生的个人自述或报告样本是由他人代写的。50%的高中成绩单是伪造的,10%在报名材料里列举的荣誉或奖励是子虚乌有。
但是,美国大学对中国留学生并不特别反感。弗吉尼亚州一家教育咨询公司的Parke Muth说,中国学生“特别能考试。他们不太惹麻烦,也不是派对动物。学校能挣很多钱,而且,老实说,也不给这些学生很多指导”。中国留学生一般英文较差,听课有困难,写报告和论文缺乏基本训练,所以有的学生学业很差,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便只能以不正当的作弊手段来应付功课。
在美国学校里,学生作弊(又叫“不诚实”行为)——包括考试时偷看别人、抄同学的回家作业、让别人代写作业、写报告或作文时整段抄袭、伪造数据等等——是一个普遍的问题,近年来,许多学校读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加强考试监考、提供Turnitin或者Safe Assign的抄袭检测报告等等,但成效似乎并不明显。
不同学校学生的作弊情况差别非常大,与校园的规模、校园文化、学生来源和反作弊政策等因素都有关系。有报告显示,规模较小的,比较精英的人文学院(liberal arts colleges)里,作弊学生比例是15%-20%,而规模大的公立综合性大学里,作弊学生的比例可以高达75%。
“厚仁报告”指出,在调查的被开除学生中,有79.7%的学生来自综合性大学,9.5%的学生来自社区大学,4.2%的高中生,2%来自人文学院,其中人文学院是最低的。人文学院的开除率和作弊比例都比较低,这只是一个共生现象,这两个现象之间不一定有直接因果的关系。比较合理的解释是,人文学院比较有利于大学本科教育,也比较有利于教师全面、客观地对学生学业做出评估。
学生作弊的原因非常复杂,有个人素质问题,也有外部原因,其中一个就是学校和课堂的规模。一般来说,人文学院课堂比较小。以我任教的学校为例,课堂基本上控制在20人。我上学期教三个班的学生,一个是20人,一个是17人,一个是13人。
小班教育的好处是,老师与学生有很多互动,老师知道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不必太依靠考试这样的检测手段。上课发言和参加讨论的情况比书面考试更能见出每个学生的真实学习结果。平时不发言,问到也知之甚少的学生不可能写出高质量的报告。学生知道瞒不住老师,很少抱着“反正老师不知道我”的心态在写报告或论文时作弊。
学生们经常并不像教授们那样把作弊看成严重的个人“操守”问题。因此,如果发生作弊行为,老师应该与学生进行沟通,问明缘由,而不是一味惩罚。惩罚只能为问题下结论,并不能解决问题。在规模较小的班里,老师可以随时与学生进行这种沟通。如果一个班有二三百个学生,那么再认真的老师也忙不过来。
学生如何看待作弊与老师如何看待作弊会有所不同。2008年美国一项对三万名高中生的调查发现,有62%的学生说自己“在去年一年里抄过其他同学的作业2到3次”。但是,同一项调查发现,92%的学生“对自己的个人操守和品质感到满意”。也就是说,在学生们的行为和如何看待自己的行为之间是有差距的。这倒不一定是因为学生们自我欺骗或自欺欺人,而是与他们如何看待老师布置给他们的作业有关。
在我的课堂上也有过类似情况,我发现后问抄作业的学生为什么这么做,是不是因为太忙没时间,还是有其他的原因。出乎我意料的是,学生对我说,你给我们布置的是“忙人的活计”(busy work),也就是花时间但没意思的功课。这就提醒我,在布置作业时要跟学生讲清楚,为什么要做这个功课,需要特别从它学习到什么。这也是小课堂的好处,老师可以随时从学生的反馈中得到有用的信息,改进教学。
老师在小课堂里“盯”学生,不是随时挑他们的错,而是随时预先避免不良行为的发生。有研究发现,学习拖拉(procrastination)会造成七种常见的欺骗行为,包括找假借口、剽窃、考试时抄他人答案、行为犯规(如用手机联络)、夹带纸片或其他材料、抄他人作业、伪造材料,等等。老师敦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习的内容,平时以关心的方式盯他们,也就不需要只是在考试或写报告时像警察盯小偷似的盯他们了。
2、剽窃与课堂参与
美国学生作弊的问题由来已久,从小学到研究院的学生皆无例外。有研究发现,有20%的学生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作弊,而目前有56%的初中学生和70%的高中学生都有过作弊行为。1960年代首次进行的学习研究发现,在全美国范围内,50%-70%的学生至少有过一次作弊行为,今天基本上还是这个比例。
现在老师们提起学生作弊,首先想到的就是“剽窃”。美国《兰登词典》(1995)对“剽窃”的定义是“使用或非常接近地模仿另一作者的语言和思想……当作自己的原创”。其实,普通大学生“剽窃”,并非是为了显示什么原创性的“学术成果”,而不过是为了完成作业,而且大多数是无心之过。学生写报告时“剽窃”,这是过失,而不是“犯罪”,与偷窃、酗酒、吸毒、性骚扰或强暴等行为是完全不同的。
老师当然需要事先告诉学生们什么是剽窃,但不会把这种行为与偷窃钱财、吸毒、性强暴等同起来。绝大多数老师对剽窃的处理都会“留有余地”,不会赶尽杀绝。历史上,“剽窃”曾经是一种被接受的学习写作的模仿方式(如写诗),一直到今天,艺术或书法临摹或模仿仍然还是被认可的学习方式。因此,碰到学生有“剽窃”的,教师一般会给学生改过的机会,而不会直接予以处罚(如给“不及格”),更不要说是以开除来惩罚了。
“厚仁报告”在调查中发现,学生被开除理由可以主要归为以下9种:学业表现差(57.56%)、学术不诚实(22.98%)、出勤问题(9.67%)、行为失当(3.87%)、国际学生身份问题(2.96%)、违反法律(1.93%)、心理问题(0.57%)、财务问题(0.23%)和申学材料遗留问题(0.23%)。一些被开除原因有着因果联系的关系。但在数据统计中,“厚仁报告”倾向于统计出与开除最直接联系的原因。在这些原因中,“学业不诚实”只占较小的比例,而“剽窃”则又只是学术不诚实中的一种。
“厚仁报告”报告指出,“学习表现差是中国留学生被开除的罪魁祸首,其次为年纪较轻学生容易触及的行为失当,以及较成熟的学生容易触犯的学术不诚实这两个禁区”。一般来说,学校对研究生的“学术不诚实”(如剽窃)比对本科生处理要重,因为研究生的不诚实是比较严重的“明知故犯”。中国学生对学业中的“剽窃”知之甚少,对美国严谨的文献引用体系不重视,但这只是技术问题,一旦知道和重视后,不难得到纠正。
问题较大的是不熟悉美国学校对“主动学习”的要求,上课不发言也不提问,在老师眼里,那就是学业差的一种主要表现。
“厚仁报告”指出,学业表现差是中国学生被开除的首要原因,其实,不只是中国留学生,其他的学生也是如此。在美国学校里,“学业表现差”和“出勤问题”经常是联系和交叠在一起的。公立综合性大学的课堂比较大,有的多达二三百学生,老师不点名是经常的事。但小型人文学院的小课堂里是要点名的,就算不正式点名,老师对谁经常翘课也是心里有数的。
人文课上要求学生积极发言“参与”(称为participation),从发言中可以看出学生学习的好坏,参与的成绩可以占到学习总成绩的50%。学生不出勤,在老师眼里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不出勤便不能有参与,直接影响成绩的优劣。而且,经常不出勤往往是因为学习跟不上或因为掌握学习内容有困难。
如果一个学生的学业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问题,学校一般会同时通报与他有关的所有任课老师,询问这位学生在课堂学习中的表现,我本人也多次经历过。一个学生的学业表现是他的“隐私”,学校不会告诉老师他是在哪一门课上“出了问题”。每个老师只负责如实报告这位学生在自己课上的表现,其中很重要的一条便是出勤。学校会综合所有任课老师的反映,如果学生在多门课上都表现很差,便会给他“观察期”(probation)的警告,也会通知他的所有任课老师。但是,如果一个学生被开除,学校并不会通知他的老师,因为这个处罚也属于学生的隐私。
3、美国校园的作弊文化
在美国,不只是差生作弊,优秀学生也作弊。作弊不只是一个学生的品格和道德问题,而且还是学校“成功经济学”的问题。有研究者发现,许多学生对“诚实”和“成功”的考量是,“不是我们不喜欢诚实,而是我们更喜欢成功”。还有研究发现,美国平均有三分之一的优等生(A students)有过作弊行为。许多学生把作弊当作一种成功的捷径,他们认为,哪怕自己作弊被发现,因剽窃而降低了某一课程的分数,总的算起来还是“合算”的。这是因为,他们可以把用于写某课程报告的时间节省下来,用于应付其他课程的考试。
但是,也有研究发现,学生作弊并不完全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是一种高度理性盘算的行为,而是一种从小养成的坏习惯。美国作家和批评家托马斯·梅隆(Thomas Mallon)指出,文学界有名的剽窃者,如著名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和英国小说家、戏剧家里德(Charles Reade),他们的剽窃是一种“盗窃癖”(kleptomania)。就算他们明知道这么做对自己没有好处,也还是会身不由己,照做不误。不少学生作弊就和习惯性说谎一样,是一种心理疾病,而不是简单的行为过失。
美国有的大学有学生“荣誉法则”(honor code)的制度,考试的时候没有老师监考,学生作弊由学生委员会作出处理等等。这样的学校不足全部大学的四分之一。但是,许多老师并不完全信任以学生为主的荣誉法则制度,因此许多学校实行一种师生混合的诚实维护制度,这样的学校大约也占四分之一。其他有超过一半的学校采用的是以教师为主的监督管理制度。
从原则上说,教师负有防止和纠正学生作弊或其他不端行为的责任,这也赋予了教授们某种管理学生的权力。但许多美国教授们似乎并不热衷于运用这项权力。有研究发现,21%的教授至少有一次对学生作弊视而不见。另一项研究发现,40%的教授从来不向学校报告学生的作弊,54%的教授“很少报告”,只有6%的教授会报告和处理他们所有碰到的作弊事件。还有一项研究说,79%的教授发现过学生作弊,但处罚学生的却只有7%。
教授对学生作弊眼开眼闭或不作为也是学校“利益经济”的一部分。有的教授为了取得终身制或职务提升而不敢或不想得罪学生。有的认为管作弊这种事太花时间和精力,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有的教授用“教师不是警察”或“我受雇于学校为学生传授知识,他们作弊,学不到知识是他们自己的损失”这样的借口来推卸自己的责任。这其实是教师的一种推诿和自我欺骗,尽管也许是被动的。正如美国教育家和作家史提芬·柯维(Stephen Covey)所说,“人们越是为欺骗找到合理的理由,也就越是会造成一种不诚实的文化,而这又会变成一种向下沉沦的恶性循环。这是因为,每当他人欺骗的时候,你都会突然发现,自己也有了欺骗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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